1 导论:国有企业的不同模式与我们研究的对象
虽然都以“国有企业”这四个字来称呼,但所指的对象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模式。如果不厘清这其中的差别,就必然使有关的研究在逻辑起点上产生偏差。
国有企业的第一种模式的经典例子就是前苏联式的国有企业。中国在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的国有企业大致也是按照这样的一个模式来运行的。在这样的一个模式下,工厂没有投资、财务、人事等经营决策权,甚至采购和营销的决定权也基本没有,主要的职能只在于生产的过程。各企业实际上成了大一统的国有经济中的一个车间或车间中的班组,其实很难说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企业——我们不妨称这种国有企业模式为国有企业模式Ⅰ。
而另一种与上述模式大相径庭的国有企业模式就是我们今日所常见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拥有基本完整的投资、财务、人事、采购、营销等经营决策权,具备了基本完整意义上的企业的含义,大多数企业也已经基本能够自负盈亏。我们把这种企业模式称之为国有企业模式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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