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依
巴拉德、戴姆勒与福特以及他们的于公司和合资公司之间的关系特点可以用自然的互依和构建的互依加以概括,他们的自然依赖关系就是他们各自在价值链上位置、他们的贡献本质以及特定资产的集中反映。互依的程度将会因为可替代企业的存在,他们在联盟之外的选择,以及汽车生产商是否将联盟视为一种真正的选择等因素而得以降低。这些情况的出现使得巴拉德必须独自承担大部分风险。
然而,针对各个生产商的不同情况,巴拉德、戴姆勒与福特三个企业在以前并不存在互依的领域引进了相关条款来构建相互间的依赖关系,比如必须从巴拉德购买PEMFC和电子驱动组件,从XCELLSIS公司购买PEMFC技术等。尽管这些限制条件并不对等,并且它们并非没有限度,但还是能够增强彼此之间的互依性。久而久之,这些纽带成为了企业脱离联盟的障碍,因为他们强化了资产特有性,并且进行了联盟分工,因此构建了一种自然的互依关系,并且他们还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另外,随着联盟的发展,引入其他汽车伙伴将会越来越困难,因为这里面包含了一系列复杂的承诺和协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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