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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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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投资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86993
  • 作      者:
    王贵国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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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贵国,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哲学博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讲座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主席;比较法国际(海牙)科学院成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韩国商务仲裁理事会仲裁员;香港申诉专员名誉法律顾问;Butterworths出版社顾问;香港入境事务审裁处审裁员。
  曾为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官员,期间由外交部推荐,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联合国培训与科研研究所奖学金的学者,并于1980年赴联合国国际法院、海牙国际法学院、联合国法律部和世界银行法律部等机构学习考察。亦为第一位取得耶鲁大学法哲学博士的内地学者,先后于北京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任教。
  曾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并数次赴多个国家和地区著名学府及联合国等机构访问、讲学。所著《国际贸易法律秩序》为内地最早研究关贸总协定的专著之一。出版著作二十余部,发表论文达百余篇。主要著作包括:《中美经济交流——法律之贡献》(英文),1985年版;《国际金融与银行法》,1987年版;《发展中的国际投资法律规范》,l988年版;《国际经济法》,1992年版;《国际投资法》,2001年版;《WTO与中国:通向自由贸易之路》(主编),2002年版;《王氏中国经济法》(第4版,英文),2003年版;《世界贸易组织法》,2003年版;《国际贸易法》,2004年版;《区域安排法律问题研究》(主编),2004年版;《世界贸易组织法一中国与自由贸易前景》(英文),2005年版;《国际货币金融法》(第3版),2007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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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作者身出美国法学名门,凭借多年潜心研习和实践经验所得,打造这部国际投资法的独到之作。
  全书逻辑清晰、体系完整、视野宏阔,作者精要地阐述了国际投资法的理论大义和各项具体制度,立足于探讨本领域的国际法律规则,并注重吸纳各国及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展现了国际投资法的因革演变、发展轨迹及二十年问的显著变化,揭示了国际投资法的实际运作状况和其在国际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作者引入了大量的精准数据以及丰富的先例为论述佐证,显示了其严谨细致的治学境界。
  本书既可为法律研习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又可为实务工作者提供有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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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五节 国际立法
  (二)投资咨询
  “机构”不仅向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的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同时亦作为国际投资的中介人和促进者负责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以及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鉴于“机构”的地位特殊,特别是其与世界银行的关系密切,它可以熟知投资母国的情况和东道国的投资政策、管理机构和投资环境等多方面的情况,并且熟知各该政府机构和私人投资者的需要和要求。因此,对于如何改善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如何使海外投资者以及投资母国能够与东道国有机地配合“机构”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正因为如此,《汉城公约》第23条规定,“机构”应进行研究并采取行动,促进投资流动并就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中的投资机会散发信息,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流向这些国家。应成员国要求,“机构”可提供技术建议和援助以改善成员国领土内的投资条件。上述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投资调研、投资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投资政策与建议。
  “机构”可通过投资调研向投资者提供海外投资机会信息,以评估成员国家的投资环境,甚至相关项目的可行性,并根据调研结果决定是否提供风险担保。除非“机构”掌握足够的和可靠的投资资料,否则它便很难作出正确的投资担保决定。实践说明,“机构”的调研能力和效果均相当可观。它在调研过程中建立的关于投资的数据可成为各成员国制定投资政策和法律的依据,以及私人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的根据。“机构”的政策咨询可以通过鼓励成员国签订投资保护协议,与成员国讨论投资政策和法律环境,以及在理事会进行广泛的投资讨论和磋商得以完成。此种政策性咨询有助于投资东道国了解本国投资环境的缺陷以及改进这些缺陷的政策性和法律性措施。技术性援助正是在上述政策性决策作出后起到重要作用。“机构”可以通过向投资东道国提供技术援助,就如何具体执行后者的投资法律和政策提出具体和较为详细的方案和措施。
  (三)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关系
  “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资产。但是它应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保持密切联系,相互协调。“机构”亦可使用和利用上述各该机构的设施和人员。同时,“机构”应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在保密的情况下,相互交流情报,以促进国际投资的进行。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协调各该机构间的投资政策,避免重复劳动,以便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源。例如,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致力于执行的发展计划和政策应得到“机构”的支持,即各该机构关于鼓励国际资本的流向和国际投资的政策应当相互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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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国际投资简史
第二节 国际投资理论
第三节 内国法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第四节 国际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主权原则与国家行为
第一节 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第二节 普通法系国家关于国家行为的实践
第三节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国家行为的实践
第四节 中国内地与国家行为学说
第五节 评述

第三章 国家契约
第一节 国家契约的性质
第二节 国家契约与合同法原则
第三节 国家契约国际化与赔偿责任
第四节 国家契约的形式
第五节 稳定条款与情势变迁
第六节 适用法律

第四章 国际投资待遇原则
第一节 贸易中的最惠国与国民待遇
第二节 主权原则与国民待遇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中的国民待遇
第四节 公平公正待遇
第五节 当代国际投资待遇的特点

第五章 国际投资保护
第一节 国家保护制度
第二节 双边条约保护制度
第三节 双边投资保护制度的新发展
第四节 多边投资保护制度

第六章 国有化与赔偿
第一节 合法与非法国有化
第二节 条约规定
第三节 国际实践

第七章 投资形式
第一节 投资策略
第二节 非直接投资
第三节 独资经营
第四节 合资经营

第八章 跨国公司
第一节 对国家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第二节 国家与区域性法律规范
第三节 国际立法

第九章 反垄断制度
第一节 法律结构与司法原则
第二节 阻碍自由贸易行为
第三节 垄断与合并
第四节 反托拉斯之豁免
第五节 反托拉斯法的域外性
第六节 世纪之战:微软公司案

第十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节 专利与实用新型
第二节 商标
第三节 版权
第四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五节 世贸组织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节 知识产权保护与电子商务

第十一章 国际技术转让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国际技术转让与发展
第三节 技术转让方式之策略选择
第四节 技术转让合同的重要条款与国家立法
第五节 国际立法

第十二章 投资税务
第一节 税收理论与国家政策
第二节 税务条约的政策与历史
第三节 税务条约的主要规定
第四节 国际税务合作前瞻

第十三章 争端解决
第一节 非司法解决方式
第二节 准司法方式与机构
第三节 司法方式与法院地之选择
第四节 适用法律
第五节 微型法庭程序

第十四章 主要仲裁机构及规则
第一节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及其仲裁规则
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三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第十五章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一节 香港承认与执行境外裁决的制度
第二节 适当程序
第三节 公共政策
第四节 其他拒绝执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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