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建东,中山大学法学学士(1985)、国际法硕士(1988),奥克兰大学法学学士(199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2006),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律师(1989)、新西兰注册大律师(1999)、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注册律师(1999)、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
历任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项目开发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参与项目的开发、融资、股权置换、股权收购及债务重组、境外私募及上市。1990年《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全面系统学习普通法,专门研究普通法中的土地法、房屋买卖法、公司法、股权的收效及兼并。侧重于公司法(三资企业法)、房地产法、境内外收购及兼并(债务重组),大型基础建设(公路、桥梁)的收购。2005年开始研究美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2005年第一本专著《合同法(总则)——学说与判例注释》(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二本专著《衡平法的推定信托研究——另一类的物权救济》(法律出版社);2008年合著《商品房买卖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
陶然,中山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在美国夏洛特查尔斯巴克利(ChariesBarkley)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美国上市证券业务。2006年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2005年任职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现主要从事美国房地产证券金融法律的研究和翻译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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