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隋朝统一秩序的构建与隋朝法制概貌
第一节 隋朝胡汉南北融合的新统一秩序的构建
秦汉帝国不可谓不强大,但在秦汉帝国之后,中国却陷入了近四百年的动荡,这段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分裂时期的存在绝非偶然。经过这一时期的动荡,重新建立起统一秩序的隋唐帝国成为传统中国社会最鼎盛的时期。而且,在隋唐帝国之后,中国历史再也没有出现超过百年的分裂局面。有理由推测,秦汉帝国与隋唐帝国所构建的统一秩序必然有所差别,而且必定是秦汉帝国所构建的统一秩序存在一定缺陷。这一缺陷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充分暴露、碰撞,最终在隋唐时期找到了解决的方法,于是隋唐时期,中国重新走上统一和稳定。那么,秦汉的统一秩序与隋唐的统一秩序差异何在?秦汉帝国所构建的统一秩序存在的问题何在?
秦国经过战国时期激烈的兼并战争,统一了六国,建立起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朝代——秦朝,构建起一套治理大国的快速有效的制度。但以法家思想“依法治国”的秦朝的种种暴虐与弊端终导致帝国秩序的迅速瓦解。继之而起的汉朝,经过调整,把秦朝的以法家治国逐步转变为以儒家的道德教化加上以法律为依据的外在管束的“王霸道杂之”的方式,找到了治理大国更为有效的途径。经过“文景之治”,至汉武帝时期,汉朝已非常强大。
但我们应该注意到,在这一汉族政权周围,分布着许许多多少数民族政权。直到春秋时期,“华夏之疆域,仅限于黄河流域,今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等省而已”。在这一地域周围还有广阔的领土,在这些土地上,生活着各类少数民族:东北地区有狄族、北部有戎族、东南楚地有蛮族、东部有夷族。地理条件与民族的差异意味着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习俗的不同。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潜藏着处理相邻异族关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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