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罪犯作业研究》着力挖掘罪犯作业产生的“源”,重点分析促动因素,说明罪犯作业产生的本土需求、探索、推动与西方影响。包括:我国传统劳役刑罚行刑效果不理想,为罪犯作业得以创办提供了需求前提;清末地方对罪犯作业的试办属于本土的探索,表明罪犯作业的产生存在着内部觉醒;随着清末狱制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罪犯作业的创办被赋予“收回治外法权,争取民族独立”的目标,从而也决定了官方对罪犯作业的大力推行。清末和民国政府在选取以日本监狱为创办模式的基础上,对日罪犯作业进行大规模的考察及制度移植,表明罪犯作业迅速创办的外部动力。<br> 《清末民初罪犯作业研究》详细梳理罪犯作业发展的“流”,重点整理典型资料,说明罪犯作业发展缓慢的事实。包括:罪犯习艺所开启了近代监狱罪犯作业的历程,虽然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创办了习艺所,但作业规模并不大;清末模范监狱的试办开创了近代监狱的先河,但创办的总体状况不尽如人意;民国初年的发展计划勾勒了宏伟蓝图,但计划的完成情况说明了罪犯作业举步维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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