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柔,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佟柔教授执教四十余年,桃李满天下。他教过的本科生已无法计算,为本校和兄弟院校培养的民法硕士生及博士生近二百人;其中许多人已成为民法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中坚力量。佟柔教授生前曾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总干事、国家教育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兼社会科学组组长、民政部专家委员、中国检察学会顾问、中国版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苏州大学和原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兼职教授、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他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文科学组组长和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顾问及兼职律师。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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