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律报告
2007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研究报告
2007年的中国证券市场顺应着2006年的良性势头继续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0Y年底,我国股票市场市值已达3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50%,接近了资本市场发达的美国和英国;全年股票融资额达到7791亿元,创历史最高;同时,股票融资额与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也达到历史高点。
资本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离不开法制支撑。在2007年,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规范性不断得以提高,发行制度和交易制度逐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序建立,监管不断加强,执法与司法更加公平、公正与高效。
然而,在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也随之增加,形式隐蔽而多样。从杭萧钢构的内幕交易,到上投摩根的“老鼠仓”,再到“带头大哥777”,一系列典型案例向我们揭示了利益驱动下资本市场的种种“暗礁”,也对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2007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概况
法治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投资环境的净化、秩序的维护都迫切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可以说,法制建设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就法律层面来讲,2007年最值得关注的法律非《物权法》莫属。作为调整市民社会财产关系的基本法,该法扩大了担保标的物的范围,认可了债券出质登记的法律效力,明确了股权和基金份额出质事项,这为股票等有价证券担保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持。
就行政法规而言,国务院在2007年3月份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提升了原期货制度的法律位阶,重新构建了由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保护等规则组成的期货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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