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冲突主题:个案的学理探微
为进一步展示一国两制法治实践中的法制冲突,更为揭示和解析这种冲突中蕴涵的宪政制度、法治理念、法律传统、法律技术等意趣,本章从近十年来发生的冲突案中,选择四个作者看来最具典型和示范意义、也最 具广泛而深刻影响的案例进行独立学理解析。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解析并不是孤立的,而与本文的论题极具关联性,也与本文的构建具逻辑上的一体性。本章中的一些观点,可能在其他各章中也有涉猎。但更为重要是,这些个案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关系到一国两制下中央与特区的宪政关系,并且这一关系都是作为冲突主线而展示的。或者说,我们可以从特区司法机关的判词中,探寻其处理这一关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我们也可以透过这些案例之中和之后各冲突主体、社会特别是学界的回应,在更宽阔的理论空间,并跳出实然限制,追问处理这一关系的应然向度。
一、法治实践的“宪法性危机”:“马维昆案”
马与其他两名被告人一起,于1995年8月15日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被起诉至高等法院。该罪是一项普通法而非成文法罪名。案件排期在1997年6月16日开庭。庭审第5天,第二上诉人向法庭提出永久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请求。6月27日,也即香港回归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法官拒绝了第二上诉人的请求。香港回归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了九天,因为回归公众假日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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