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篇
导论之“导”,就是提供引导读者阅读本书的一些基本线索;导论之“论”,就是对这一线索上的有关问题进行相关的论述和说明。在该篇中,笔者旨在叙述侦查主体论产生的思路历程以及侦查学基础理论架构的一些逻辑思路,记录了笔者对侦查学现行研究反思的一些成果。
本篇首先从认识侦查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出发,探究了理论贫瘠的原因,并寻求拓展侦查学理论的出路;提出了侦查学理论贫乏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侦查学对目前研究对象的认识具有缺陷。现行对侦查学研究对象界定的缺陷,就是对象研究现状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拓宽研究范围是建立侦查学基础理论的重要路径;关于如何建立侦查学基础理论,从“何是侦查学基础理论”以及“如何构建侦查学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最后,从丰富侦查学理论出发,提出了要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导出了“主体性原则”就是观察问题的重要原则和方法。《侦查主体论》就是运用这一原则和方法的初步成果。在此基础上,对侦查主体论的研究角度、方法、主题以及基本内容进行了说明。
一、侦查学有没有理论
有人说:“侦查学没有理论”,也许初闻此声让人有点惊讶。然而,如果冷静下来思考侦查学科目前发展的现状,并进行学科间相互比较时,也许对这一判断的惊讶会平静下来。对“侦查学有没有理论”的判断前提,就是要了解什么是理论。
理论,是指概念、原理的体系,是系统化了的理性知识。①它具有三大特征:系统性、思想性、逻辑性。从最典型的特征——“系统性”
这个角度来考证侦查学现有的理论水平,那就要从现行教科书和最近出版的反映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书籍出发来认识。前者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而编写的。后者是为了表现该学科现有学术水平而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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