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针对传统法人财产制度研究的弱点而为补充,本书就必须在纵、横两个向度上有所突破:横向上看,本书将涵盖主要的法人类型。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类型多种多样,所以本书仅以历史与现实作用显著之法人基本类型为主。纵向上看,对法人财产制度的历史研究自不可少。为此,本书遵循由历史考察而入功能解析的基本研究路径:除导论以外,分为上、下两编及结束语。
上编——历史论,对法人独立财产制的沿革进行梳理。从古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西方公司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法的变迁中,寻找法人财产制度的发展线索,从中总结其对法人人格形成与变迁的作用机理,并将其归纳为两个大的方面:形式上的作用,塑造法人人格,实现财产权利行使机制的集约;实质上的作用,在形式的基础上,实现财产利益的公平分配与分散。
下编——功能论,为对历史论的运用与展望。法人财产制度的巨大力量并非总是正向的,对于其为少数法人成员利用而侵害其他成员及社会利益的情况,需要存在纠正的机制。从法人独立财产制的形式作用,须深入到法人与法人成员的关系中,探讨其实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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