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际春,男,1952年3月18日出生于上海,籍贯江苏省溧阳市。1982年1月毕业于安徽师大政教系,考入大学前曾在安徽省东至县插队劳动及供职于地方国有企业。1985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师从罗马法权威周柟教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师从民法学泰斗佟柔教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馆长。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课题组组长,2005年中央政治局讲座主讲人。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袁达松,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士(1994)、经济法学硕士(1999)、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博士(200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出站(200袁达松副教授7);清华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TSINGHUA/TEMPLELL.M.(2008),硕士生导师,主要讲授:经济法学、金融法(双语)、公司法(双语)、证券法、竞争法等本科专业课程和研究生专题研究课程,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学总论、金融法学、比较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兼职委员(原任常委会法律顾问)、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广州、佛山和珠海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著作和论文若干,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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