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法学博士,湖北经济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农工中央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科研成果六百余万字。经济法方面的主要著作有:《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规范政府之法——政府经济行为的经济法研究》等,主要论文有:《论经济法的边缘》、“论独立的中国经济法》、《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WT0规则下的政府经济行为研究》等,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科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转载,多次参加司法部、教育部经济法统编教材的编写,曾获得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及二等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二十余项。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br> 陈虹,1974年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在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要成员,兼任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实践,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财税法以及可持续发展法。代表性著作为《规制政府之法一一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合著,法律出版衬:2001年版,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最终成果),代表性教材为《财税法学》(参编,高等教育出版利:2004年版,“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通论》(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代表性论文为《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总结与反思》(合作,《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l期)、《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合作,《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社会团体的法律规制研究》(合作,《法商研究》2002年第2期)、《经济法原理新说之一:国家干预》(合作,《法学论坛》2003年第4期)、《经济法:在可持续发展的拷问之下》(合作,《江汉论坛》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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