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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与信用:金融法专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0468172
  • 作      者:
    蓝寿荣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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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蓝寿荣,1966年生于浙江武义,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商法方向带头人。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研究会理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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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与信用:金融法专论》以信用法律制度为主线,较为深入地探讨了金融法学的学科体系以及包括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银行的保密义务、银行担保贷款、银行信用证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证券法之证券含义等与之相关的有关基础性问题,全书既有对宏观理论问题所进行的高屋建瓴的论述,又有针对实际问题的深刻透彻的剖析,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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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金融法学的学科体系
    法学的学科分类、部门法的划分问题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自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分离于民商法,并成为国内法学体系的独立一支后,环境法等又纷纷自立山头。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将科技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学科分类自有其意义,“法律分类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在相互比较中更全面地理解不同类别法律的特点和作用,进而使每一部法律都得到完善,建立起由不同类别法律相互配合、彼此支撑、功能互补的完整和谐的法律体系,完成法所承担的任务。”①法学体系本身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划分本身是为了深化理论认识,促进实践发展。
    一  学科范式与金融的本质
    1.学科的内涵
    “科学与学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科学自身的规律决定学科的规律,科学发展决定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当然,学科的划分和学科的建设也不是被动的,它反过来影响科学的发展。”②清华大学蔡曙山教授的这一表述是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的发展具有反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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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章 金融法学的学科体系
一 学科范式与金融的本质
二 金融法学学科的外部归属
三 金融法学学科的内部体系

第二章 银行与客户
一 银行与客户的概念
二 银行客户的身份认证号码
三 银行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 银行贷款与投资
一 担保贷款情况的个案调查
二 一个债务偿还的案例分析
三 收费权质押问题
四 房地产按揭制度
第四章 银行信贷与个人信用
第五章 银行信用证法律问题
第六章 证券法之证券含义
第七章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第八章 上市公司股东知情权
第九章 上市公司失信行为与证券市场信用建设
附录 作者近年发表的相关论文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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