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破“两个凡是”的法治解读
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把人类社会的统治方式归纳为神秘魅力、传统习惯和民主法制三种。神秘魅力是指以神的名义和宗教的方式管理众生;传统习惯是指统治者以“法先王”的名义和传统习惯管理臣民;民主法制则是指统治者按照现代宪政理念管理国家和社会。马克斯·韦伯的这一归纳超越具体社会形态,与唯物史观念有重大差异,但盲人摸象,亦及一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风雨历程,前两种统治方式似乎依次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匆匆走过,第三种统治方式则姗姗而来。
由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极“左”思潮的兴风作浪,加上毛泽东个人也有“为了打鬼,借助钟馗”的内在要求,晚年毛泽东的治国方式与“神秘魅力”类型上虽有本质不同,但形式上却有相似之处。这主要表现为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的幽灵在中国大地上曾经长期徘徊不去,而个人崇拜实际上是把人当作“神”,形成一人专断、众人盲从的局面。
毛泽东晚年对个人崇拜的态度经历了反对、容忍和讨嫌的复杂变化。大体而言,1958年以前他是制止个人崇拜的。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作出了反对个人崇拜的一系列规定,例如,不给党的领导人祝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用党的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等等。l950年5月沈阳市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为纪念新中国的诞生,决定在市中心修建开国纪念塔,并在塔上铸一尊毛泽东铜像。为此,沈阳市人民政府致函中央新闻摄影局,请求他们代为拍摄毛泽东$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