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概述
公立医院是以为人们提供医疗、卫生、护理等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医疗机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伤病患者,也包括处于特定生理状态的健康人(如孕产妇、新生婴幼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进行体格检查或口腔清洁的人)。其任务不仅包括预防和治疗疾病,也包括维持和促进身体健康。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置医院的国家,最早的医院在我国周代就有了。据《周书·五会篇》记载:周成王在成周大会的会场旁,设过“为诸侯有疾病者之医药所居”的场所,可视为我国医院的最早雏形;公元前7世纪,春秋时期最强盛的国家齐国,政治家管仲在首都临淄建立了“养病院”,收容聋、盲、跛等病人集中疗养。而《汉书》记载,远在西汉年间,黄河一带瘟疫流行,汉武帝刘彻就在各地设置医治场所,配备医生、药物、免费给百姓治病。《汉书·平帝纪》记“元始二年,旱蝗,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为类似现在隔离医院的最早记载。而现代意义的医院,是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相应的基本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配备有适当规格的正式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有相应的医院文化;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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