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战争,就需要权威和专断,而一旦国家的形成是由军事征服来实现,一旦部落联盟或军事集团转化为国家政权,一旦部落首脑或军事首脑转变为国家首脑,君主专制的局面就形成了。此后在中国境内,全国性大帝国的建立,乃至地方性小朝廷的组建,也无不通过战争的途径来实现或者以军事实力为后盾,因此,几乎都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其权力结构,也是为维护这一体制服务的。
当然也有例外。秦亡后,项羽搞了大民主,分封十八位诸侯王,并且希望和刘邦通过谈判的方式结束战争、瓜分地盘,结果弄得身败名裂。五代时期的南唐后主李煜也是主张中国境内大小政权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的,但宋太祖赵匡胤则认为这块大地上只容一人高卧,其余的只能匍匐在地,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可见,“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早已成为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的意识。天上只能有一个太阳,如果出现十日,就要造出一位后羿,将多余的九个一一射落。一个民族的国家权力潜意识,在传说和神话中也得到体现。从秦汉到明清的全部历史表明,在以个体农业为基本生产方式的中国土地上,在无数自耕农像马铃薯般散落的中国土地上,建立全国性统一政权的唯一途径就是战争。其间或许有过无数次的使节往来和讨价还价,但最终还是要靠武力解决问题①。因而,君主制也成为唯一能够存在的政治体制。在这一点上,明代与秦汉、唐宋并无本质的区别。但是,随着时代的推进、文明的发展、中外交流的频繁,明代的经济社会较之秦汉、唐宋确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家权力的构成方式、国家权力与其他社会权力的相互关系,也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本书所讨论的,正是在明代的经济社会中产生并演进的国家权力结构模式及其运行情况。
二、国家权力与明代国家权力结构的演进轨迹
国家权力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来说,社会权力包括国家权力、家庭或家族权力、宗教及其他各种社会势力(如社区、社会群体、黑社会、商会、会馆等)权力、个人(如商人、士绅、富民乃至贫民等)权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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