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成就与新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一、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先后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了重要进展,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是适应计划经济要求的、高度集中的、全能型、管制型行政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是所有经营活动(如工业、农业、商业、金融等)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政企合一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社会经济的主流。实践证明,这种经济体制的弊病很大,官僚主义严重,效率低下,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973年时,国务院部委中设立有如下具体管理工业的机构: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第五机械工业部、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机械工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轻工业部等。20世纪70年代末起,国家经济体制开始从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为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分别是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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