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与边境贸易发展
和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佳状态。和谐的理想境界是“各美其美,美人其美,美美与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应当建立在中国56个民族互相学习、互相欣赏、取长补短、扬弃糟粕、弘扬精华的基础上。边境贸易是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中介效应,又具带动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作用,即“利国、富民、睦邻、安邦”。
第一节 和谐的内涵及边疆民族地区和谐
一、和谐的内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
所谓“和谐”简单理解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社会”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因此,和谐社会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即是指民族地区(社会)各构成要素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协调、团结、安定、有序的状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具体的社会,没有抽象的社会。具体的社会是指处于特定区域和时问、享有共同文化并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
社会和谐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它归结为四个方面:社会系统内部诸种基本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各种要素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人之间关系或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其中心环节是人,是人与己的和谐或人的个性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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