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做了几年的试点之后,国家全面为小城镇户口管理松了绑——从10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取消“农转非”指标: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自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另一突破是开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吉林、湖南、广东、福建和辽宁2000年下半年相继宣布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过,中国的户籍改革还是相当谨慎的,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户籍管理,虽然多少降低了一些门槛,但暂时不会全面放开。石家庄的规定是,哪怕你没有钱买得起房,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在石家庄,但是只要你在这里打两年工,你便能够成为这座省会城市的一员。南京的几项改革措施中规定,凡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以上,或者私营企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以及在南京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户在南京登记常住户口,其中购买成套商品房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购买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br> 纵观2001年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规定:如学历、投资、纳税、购房等规定,在众多的规定中有两项基本的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对拟落入户口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时间和空间的规定,甚至可以说时空特征就是2001年户籍制度改革所确立的遴选机制,这种时空是社会时空而不是物理时空。2001年户籍制度改革其实质就是农民(当然也包括从小城镇进入大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本文只分析农民)先进入城市社会时空,在城市社会空间有一定社会时间的社会实践,后由政府给予承认,实现户口的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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