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儒学思想史的认识问题
人类的伦理学实践涉及社会、文化、心理和行为等不同层面。
因此,关于伦理情境和伦理实践的研究,可能相关于思想、学术和风俗习惯等不同方面。如果人是一种能够进行良好行为选择的“理性动物”,那么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是“政治动物”,也可解释为在。伦理情境中进行合理行为选择者。伦理决定,明显地或潜在地,充斥于公私世界。当文明发展之后,伦理现象和其他社会、政治、法律现象等的联系方式日益复杂。因此,伦理学的性质和功能也日益混杂于综合性的历史社会现象之中。与此同时,人类基本伦理情境的结构并未改变,甚至在现代复杂的社会系统中,它仍然潜在地继续成为我们进行伦理选择的实际框架。的确,人性的原始冲动和动机始终未变。伦理情境中的善恶判断标准古今亦大致类同,尽管伦理行为的社会目标和方法古今迥异。随着政治的、法律的机制不断发展,社会生活中伦理实践的作用反而日渐萎缩。现代以来,研究伦理情境和伦理实践的伦理学,则已仅仅成为学术界内的活动,失去了其社会实践方面的功用和影响力。
如果如此多大知识分子,包括博学的哲学家、政治理论家、神学家和道德学家,在对20世纪若干重大政治现象进行的道德性判断,都会错得如此严重,我们如何能够信赖那些从学院派伦理学系统中推导出来的道德原则呢?因此我们又何以有理由期待广大群众对于如此复杂的社会与政治道德问题能够有更明智的判断呢?尽管社会科技不断进步,人类有关伦理情境和伦理实践的知识还远远不够精确。和古代相比,现代伦理学知识表现出一个明显的弱点:它已全面脱离了人类现实情境。与社会现实的脱离,导致伦理学学者削弱了他们对基本伦理实践难题和挑战的直接体验,而古代道德思想家则反而是对此有着更直接的经验。这一结果当然也因为现代社会各个领域已经越来越制度化,因此人们主要关心与社会物质性和精神性机构中运作规范和规则有关的法律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但是,由于伦理学本身的困境持续存在,改善和纠正我们对道德实践问题的理解就更加必要。因为伦理学和道德学问题以及政治法律问题,虽然在实践的层面上密切相关,但彼此的存在和运作的机理并不相同。而现存的学院派伦理学的现状,又远远未能对此提供恰当的解决之道。
随着现代社会人文科学各领域中与伦理学相关的研究迅速发展,现在到了可以并应该对于伦理学问题进行更全面、更综合、更确当、更深入地认识的时候了。对历史中伦理实践的结构和功能进行比较的考察和分析,也许是有益的第一步。作为一种典型的中国道德实用主义,儒教系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史例来探讨基本伦理学关系的机制。本文的主题在于呈现中西比较的伦理学和政治伦理学研究中所面对的某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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