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佛教戒律概说<br> “佛教戒律”有三个内涵:其一,是在各次结集中形成的以及在中国各个时期的大藏中存在的“文本”,它是以具体的东西出现的;其二,是作为佛教三学之一的“戒学”而传世的,它是属于思想性的;其三,是作为僧众的行为规范而存乎受戒者心中的,是属于受之而外、发之于内的本体性的道德力量。“佛教戒律”不仅是传授研读的对象,也是僧众检视身、口、意的标准。<br> 戒由佛制,制戒为行,行必知戒,知戒为持的逻辑关系,奠定了戒律在佛教中的地位,即:戒为无上菩提本。<br> 第一节“结戒”与“戒相”<br> 一、“结戒”的缘起<br> 依佛教经典所说,佛陀自出家学道、说法至入灭共四十九年。在佛陀成道后最初教化弟子的十二年中,并没有为弟子的行为专门结戒。因为当时诸弟子本是随师而修而行,以师为楷为模,自有具体的行为标准和律仪规范。此时僧众行为清净,无有犯戒者。佛陀所传教诫之法,也即是“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四分律比丘戒本》)常诵的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的七佛通戒偈。在本质上,它是佛教的基本精神和规范,因此又被称为“略教”或“略戒”,一切的细行标准和义理内涵均在教法之中,所贯彻的基本标准即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佛门弟子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自净其意、光洁细行,以达佛道。在唐代义净译的《略教诫经》(《大正藏》第十七册)一卷中,也记述了佛陀简略地教诫出家比丘,应少欲知足,断除无明,不复起三种不善思维,当勤修习,如此则以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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