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维纳斯那里,“超在”走向“他者”的过程是一个必然的逻辑进程:“超在”的意义并非在于“存在”或“是”本身,而是超越了任何存在的东西;如果存在是以存在者为标志的,那么,存在者的意义并非取决于存在本身,而是由于在者的存在;然而,在者的存在只有显现为他者的时候,才能为在者本身确立存在提供可靠的依据。这样,存在者的意义就从“超在”达到了“他者”,而超越的意义也就在于他者的存在。<br> 当然,从“超在”到“他者”的过程并非如此简单。这里首先需要对“超在”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列维纳斯所谓的“超在”其实并非通常理解的对存在本身的简单超越,而是指完全不同于存在的东西,或超越了本质存在的东西。按照伍晓明先生的理解,列维纳斯的“存在”或“是”这个概念并非用于通常的含义,而是要“去除存在”或“去除本质”。这样,他的“超在”概念自然就成了“超越”“去除存在”,或用伍晓明先生的术语,是“异于去是”。然而,如果“超在”的意义在于“异于去是”,那么,这里就不存在一个超越的含义,因为列维纳斯提出“超在”的目的就是要指出一个不同于通常理解的存在:它不是对通常理解的存在的超越,而是完全不同于那种存在的东西。由于通常理解的存在总是建立在个体存在者的基础之上,因此,“超在”就不能是简单地超越那种存在或存在者,而只能是不同于那种存在或存在者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不是别的,只能是显现为个体存在者“面孔”的他者。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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