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不仅将绝大多数人限制在狭隘地域空间之内,而且导致分工发展的落后,商人和科学家作为分工从事物质交往和科学研究的阶层在中国未能发展为独立阶层。而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实行严格的户籍制、统购统销制、介绍信制,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省份之间、城乡之间交往受到严格控制,国内分工和交往都体现出高度计划、条块分割、硬性安排的特征。尤其是城乡户籍制和统购统销制,导致城市业缘交往无法扩展到以血缘地缘交往为主的农村,而呈现为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企业成为“小而全”、“大而全”的封闭社会,单位成为城市人主要的交往空间,单位、分工和身份的终身制色彩明显。因此某种意义上,城乡居民都是狭隘地域性的“计划人”,其交往的必要性、可能性程度都很低。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我国长期未能形成分工与交往之间、城乡之间、三大基本实践之间的内在良性互动互补机制,导致我国自我发展能力的有限性和落后性,长期无法摆脱短缺经济的困境。
其三,周边交往体制的制约。鸦片战争前,中外交往呈现出狭隘性、政治性、不平衡性三大特征。狭隘性指由于自然地理隔离、社会生产力和交往技术落后等原因,中外交往以周边陆路交往和近海交往为主,交往对象主要局限于周边落后的游牧和农业民族,交往规模有限、对国内社会生活影响小。政治性指自然经济作为国家整体经济形态大大降低了主动参与中外经济交往的必要性,对外交往政治色彩突出并主要服务于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因而一旦中外交往威胁到国内统治时,封建统治者便采取军事征伐或闭关自守来隔绝外部影响,直至闭关锁国也无力阻挡中外交往时,他们便屈辱求和以苟延统治。这是明清以来“海禁”、“边禁”频频,逐步走向屈辱的悲剧性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根源所在。不平衡性包括综合国力的不平衡、“重往而轻来”的不平衡和“夷夏之分”的地位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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