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课中,我会试着概述这门名为“从德国历史主义到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课程主题。我在一个补充性的形容词前有点退缩:“盎格鲁撒克逊”分析哲学,因为分析的历史哲学仍是英美学界的专利事业,而这一哲学领域的主要著作都是英文出版的。
我会试图让你们明白以下两个术语所包含的意思:“德国历史主义”与“(盎格鲁撒克逊)分析的历史哲学”。
有关“历史主义”这一术语,我想这个词的定义有两个难点。第一个难点还算容易避开:“历史主义”(historisme或historicisme——在一般用法或哲学用语中,这两个词并不作真正的区分),卡尔·波普尔爵士将其用于一种非常特殊的意义,这一意义与该词在哲学著作中的一般含义并不对应。卡尔·波普尔把一本小书取名为(该书有法语译本):《历史主义贫困论》①。在这本著作中,波普尔是如此理解“历史主义”的:历史主义把历史看作是由人类所屈服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所指挥、决定的。这关乎一种历史的决定论表述,其所采用的形式就是历史规律,主持着人类发展演进之整体运动的历史规律。本质上,这就是宣称知晓未来,或者说确立宏观历史发展演进的规律。
这种对于“历史主义”一词的诠释并不常见。我要是现在引用两本德语经典文献,你们就会看到这个术语有不同的意思。
这两本书分别是梅尼克所著的《历史主义的兴起》和同样经典的特罗什所著的《历史主义及其问题》②。在梅尼克或特罗什那里,“历史主义”(Historismus)指的是这样一种人类历史观念:人类的发展演进由其时代与社会之基本的多样性所决定,也就是由每个社会或每个时代之特有价值的多元化所决定。这种多样化说法的一大后果就是价值相对主义,这与启蒙时代的概念相对立,启蒙时代学说认为存在着人类的普遍价值,普遍价值与理性的胜利联系在一起。
梅尼克和特罗什的说法更常见,然而这也引出了第二个难点。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大致上说这个“历史主义”就是指人类本质上的多样性,以及思考方式、感受方式、意愿方式、判断是非方式上本质的多样性,那不过是以历史角度进行思考的一个方面,一个相对浅薄的方面。从不同时代所产生的精神世界之多元化出发,德国历史主义滑向了一种历史的形而上学表述,历史被当作是创造者的发展演进:人在时代中创造精神世界,这是他的作品,同时也是他的存在, 即人同时是历史的主体和客体——自命不凡地换句简单的话来说,假如我们中的每个人看着这个我们所属的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像处在我们以外那样。这样说来,一方面我们受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的带动、指挥,然而另一方面,这一同样的社会环境或精神世界以多种多样的方式植入观察者的意识: 我被20世纪的法国社会所带动,这一20世纪的法国
①K.Popper (卡尔·波普尔),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历史主义贫困论》),伦敦,Routledge & Kegan Paul,1957年;法语译本,Misère de lhistoricisme,巴黎,Plon,1956年(卡尔·波普尔首先以文章形式发表该书于期刊《经济学刊》(Economica)1944年第11期与1945年第12期,法译本据此而作)。
②Fr.Meinecke(梅尼克),Die Entstehung des Historismus (《历史主义的兴起》),慕尼黑,R.Oldenburg,1936年,两卷;E.Troeltsch(特罗什),Der Historismus und seine Probleme (《历史主义及其问题》),特罗什文集第三卷,杜宾根,Mohr,1922年。社会以多种方式展现在我的精神或者我的意识里,而这一切只能通过我所说的语言媒介、我所用的概念、我与之对话的人们所提出的问题来展现。
这种人类发展演进的历史观,把人看作时代中永恒变化的精神世界的创造者,它和其他两个在19世纪和20世纪起了重要作用的思想运动有关,一个是我们称为解释学或者诠释学理论的运动,另一个是存在主义哲学或者说对于人的处境的反思。
有关解释学,它又和贯穿整个19世纪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运动有关。如果要概述解释学的根本主题是什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说:我们试图重建或者复活的过去,对我们来说,只能靠着它所留下的遗迹而存在,靠着那些我们的先人所造的建筑、他们试图表达想法的作品而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当我们思考历史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是“诠释”。诠释那些过去的人们所写的语言或者他们留下来的作品、建筑:所有的历史认识都是人对人的了解,或者说是解密。这是一种对凝固在书写中的语言的解密,这是一种对过去的文明所存留下的东西的解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文献学就是一项解释学工作。
从这个角度看,历史认识本质上就是对他者的语言的诠释,这种语言可以是石头构成的语言,也可以是词语构成的语言:艺术史,就是诠释作品,过去的人们通过这些作品与我们对话;而哲学史就是诠释哲学著作,以哲学著作为媒介,那些已经不存在的人们继续对我们说话。这样说来,诠释就是试图对话。如果你们打开克劳德?勒佛新近出版的关于马基雅弗利的书,你们会看到他在书中建立了一套解释学理论,以此开始诠释马基雅弗利,他以某种方式,试图建立起他和马基雅弗利的对话:他,一个生活在20世纪、思考着当代社会的人;马基雅弗利,一个生活在16世纪的意大利城邦里、思考着城邦社会的人。Cl.Lefort(勒佛),Le Travail de loeuvre, Machiavel (《作品的劳动:马基雅弗利》),巴黎,Gallimard,1972年。
因此,正如我们刚才所分析的,我们一定要通过诠释的工作来认识或者理解过去以及代代相继的精神世界,解释学便和历史主义联系在一起。文献学就是这种诠释的技术方面或技术元素,整个历史照这样看来就是诠释。
历史认识便要如此与诠释工作混为一谈了,于是马上就出现了又一个问题:有关诠释者的问题。因为诠释者,即历史学家,自己也属于一个时代,一个和他所研究的时代不同的时代,他自身也带有他那个时代的客体精神。比方说,勒佛是从20世纪出发来和马基雅弗利对话的,这就有了一个问题:历史编撰或者历史认识是否本身也是历史性的呢?正是有了这一考量,便产生了这样一个主导历史反思的追问:对于过去的诠释是否和历史学家所属的当前有关?是否每个时代中,历史学家都无限地重写着过去的历史?每个社会是否根据它的当下意愿而给出一个过去?出于这个观点,我们便从一开始提出的历史多样性来到了历史主义,来到了一个逻辑问题,或者说对于普遍真理或历史认识真实性的认识论问题。
这种分析,尽管简单粗糙,也足以让我们认识到归拢在“德国历史主义”这个标签下的主题之丰富,尤其是哲学方面的主题。这些主题包括:创造者的发展演进、文化与时代的多样性、每种文化与时代的自身原创性;此外,历史认识作为诠释性或者理解性认识的特点——历史认识因此与对自然界事物的认识截然不同;还有这种认识的历史性,大概,最终还有存在本身的历史性——这就把我们带入了存在主义思潮。
“人类存在的历史性”这个提法也大致不超出我以上所述:人生活在一个社会中,也生活在变动中。换言之,人类的存在是历史性的,也就是说,我们中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我们所属的这个时代的特点,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同时造就着一个人——这个时代以及他自己对于过去所形成的观念。因此人的处境让每个人都只能做某个国家的公民,做某种独特文化的诠释者,说各种语言中的某一种,以某一个角度来看世界。
总体上这一思潮并非德国独有或德国专利,然而它首先是在德国发展起来的,在20世纪30年代传入法国,并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存在主义历史主义运动中兴盛起来。大体上,我们可以说德国历史主义在拉丁语系国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被广泛接受。在法国,它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结合在一起,从而得出了对于历史理性之批判的萨特式版本。至于盎格鲁撒克逊世界,他们自然也知道这一历史主义运动,不管他们是以海德格尔的传承者为中介,还是以处在盎格鲁撒克逊学界主流边缘的一两个哲学家为中介。我们可以大致上说在较近的一个时期,英国人或美国人主要是通过一个意大利人——贝内德多·克罗齐——和一个英国人——科林伍德——而了解历史主义的,后者的书《历史的观念》(The Idea of History)堪称是受了德国历史主义观念影响的典型。R.G.Collingwood (科林伍德),The Idea of History(《历史的观念》),牛津,Clarendon Press, 1946年。
如果说能用一个主题来粗略勾画出历史主义的轮廓,那么这对于我所谓的“分析哲学”却是做不到的。实际上,我不相信人们能用我刚才对你们所提到的那样的哲学主题,来定义分析哲学——就是英国和美国所搞的那套分析哲学。我相信这主要是涉及一种理性化思考的方式,一种考虑方式。我想我们可以概括或者简单化地说,分析哲学主要就是一种对语言,或者更进一步,是对各种语言进行分析的努力:分析每天所使用的语言——这就是对日常语言进行分析的牛津派哲学;或者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带有一种逻辑上严谨的努力,始终力图要确定哪些命题具有意义而哪些命题不具有、哪些命题是真的而哪些并非如此。在我看来,大概所有的分析哲学家都接受这样一种定义:所有的科学都是一种就现实进行描述并且指向现实的语言;哲学是一种对瞄准现实的语言所进行的思考。假如你们接受的话,这是一种关于语言的语言:对于指向现实的语言所做的分析,或者对于我们人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语言的分析;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处理的都是二级语言。或者说,假如我们假设所谓的一级语言并非是随便什么语言,而是科学,那么我们说分析哲学根据今天已成为经典的概念来看,便希望自身是一种“元科学”。它根本不是科学:它是一种对于科学语言或者科学本身的思考或者分析。在分析的历史哲学的书目中,我们可以引用两本美国出版的著作:一本是丹托的《分析的历史哲学》,另一本是哈佛大学教授莫顿?怀特的《历史认识的基础》A.C.Danto(丹托),Analytical Philosophy of History(《分析的历史哲学》),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5年;M.White(怀特),The Foundations of Historical Knowledge(《历史认识的基础》),纽约,Harper,1965年。。这些书是关于历史认识之特殊性质的思考,不同于德国历史主义途径的方法,这些书试图确定历史学家在指向现实时所用的语言究竟是什么。
结果就是,常常很难在欧洲大陆哲学家与分析哲学家之间建立对话。我要给你们讲一则真实的轶事,来说明在一个像我这样出自德国历史主义传统的人和一个英国分析哲学家之间建立对话的难度。我曾在阿伯丁就历史意识的问题做了一系列讲座。在我的一堂讲座之后有一个讨论,于是一位教授对我提了如下问题:“想象一下我对您说:在座的史密斯先生会在1983年1月5日死去。您会怎么回应呢?”我犹豫片刻之后回答说:“我会说您这是胡说八道。”讨论便停在那里了,然而其实胡说八道的人是我,因为对一个分析哲学家而言,这样一个问题并非是无趣的:为什么在一个1973年的命题中,断言史密斯先生,就在我对面的那个人,于1983年1月5日早上8点死去,似乎没有意义。实际上这个命题在语法上无可指摘,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命题一样:在命题“史密斯先生于1983年1月5日早上8点死去”和命题“阿道夫?希特勒于1945年5月5日或6日在某一时刻死去”之间,并没有语法上与逻辑上的差别。在语法上,命题都一样,所使用的词顺序一致,然而在一种情况下,命题赋予我们某种感觉:在1973年,它是没有意义的。首先,第一重的荒诞,就是把一件人们对于将来所预告的事件放在过去时中;这样一来当然会出现有趣的悖论:一个1973年显然无法核实的命题将能够在追溯往昔中成真。另一方面,只需要去掉一定数目的命题,便能达到一个实际上不会产生这种悖论印象的命题。那个英国教授究竟想怎么样呢?他想得出如下思想——你们可以在丹托的书中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论证丹托见前引书,第五章:Temporal Language and Temporal Sceptism(“时间性语言与时间的怀疑论”),第63—87页。:历史方面的命题不可避免地与处于时间中某一时刻的一个听者或者一个思想者联系在一起。你们可以说“在真空中,物体以同样的速度下落”,这个命题在1973年与1983年都同样为真,而与时间有关系的命题就并非如此。相反,当你们考虑一个指向某一历史事实以及它的详细时间的命题时,你们不能把这个命题与之所形成的时刻之间的关系进行抽象,这会导致逻辑上的无序。我提起这个对话就是想说明,一个分析哲学家根本不受人类存在的历史性思辨的影响。实际上,他甚至想说,描述某一样我们每个人都能懂得的东西,只有一种宏大方式,而这不是哲学的对象。另一方面,从历史主义传统中出来的人或者存在主义者,要看到无法分割的历史命题与这些历史命题所形成的时刻会产生何等后果,大概有点困难。因为首先,他对这种表述或者逻辑分析没什么兴趣。
让我们暂时认为分析哲学就是对语言的分析。那么必须进一步说清楚它分为两个或者大概三个分支:一支是对于日常生活语言的分析,一支首先是对于科学语言的分析,第三支大概是对于语言之多样性的分析。然而你们只要稍微想一想“对于语言之多样性的分析”这一提法,就能立刻看到分析传统是如何与历史传统或者解释学传统相联系的。因为解释学,就是对穿越历史而说出的语言的诠释,而如果分析哲学,并不是仅仅是对科学语言的分析,而成了对穿越历史而说出的语言的分析,那么这种分析哲学就和解释学传统不谋而合了。事实上这就是分析哲学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也是我在接下来的讲座中要谈的主题。
至于目前和我们有关的,也就是分析哲学在历史认识上的应用,在我看来,有这样一个问题占据了中心位置(这个问题在另一传统中,也就是历史主义传统中,有其他多种多样的提法):历史认识,或者更普遍地说,对于社会历史的认识是不是具有特殊性的?与自然事实的认识相比,它是否展现出独特之处?历史认识的性质是否与自然认识的性质相对立?
……
展开
——杜小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