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使用与满足理论”是产生于新媒体环境下并致力于研究新媒体发展的理论,它能更贴切地分析当前文学所处的媒介环境。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除了技术上的数字化更新之外,更有一点非常重要之处在于,它是一种用户主导媒体(User-generated Media)。它所强调和关注的焦点是用户(User)自主性与媒介影响(Media Effect)的交互作用。传统的传播研究中,要么只是一味强调媒体的效果有效(子弹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等)或无效(有限效果论),要么只关注于受众对媒介内容的反应(知沟理论等),这些在如今都已经不再适应新媒体的情况。因为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不单是由媒介向受众传递便结束,此时的受众本身就是媒介内容的创造者,他们或对信息传递内容作出反复的反馈,或者自己就可以使用新媒体技术成为信息的传播者。这正契合了当今新媒体文学中网络文学世界里人人都可以进行文学创作,以及移动媒体文学中点对点和选择性接收文学内容的情况。
第二,“使用与满足理论”着重探究用户选择某种媒体使用的动机,使用之后心理满足感的产生来源,和使用过程中的心理因素及社会文化因素。例如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男性与女性使用手机的时间长短,主要功能都大不相同。对应到文学研究上,运用这一理论方法,也可以探讨人们为何要选择在新媒体上阅读、经验文学,这样的经验会带给他们怎样的心理机制上的满足等问题。
第三,“使用与满足理论”还是具有张力的理论,它本身就有很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由于新媒体本身是一个充满无限可能性、情况相对复杂的媒体,它的发展虽然有众多新特点,但新媒体仍旧是一种媒体,它并不可能摆脱传统媒体理念原则的影响。因此,“使用与满足理论”鼓励研究者结合传统传播学理论对新媒体环境及其用户作出研究。这种包容性使得在运用它进行文学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减少理论的局限性,打开思路,使研究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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