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心理卫生保障的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尽早对受灾人群可能发生不良应激反应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争取早期采取预防措施;对暴露在极端应激环境中的人员提前干预、主动干预;努力减少应激相关障碍的发生,控制其发展。
(2)及时就近原则灾难现场救援的重点是表现为急性心理应激反应的个人和群体,而预防的重点是避免他们的心理障碍向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转化。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个体和群体,尽量在最基层救治阶段提供及时、就近的心理卫生服务。心理服务的工作环境一般不脱离诱发应激的现场,在保证膳食供给、休息和充足睡眠的基础上,进行早期疏导或实施群体心理卫生辅导,可使大部分人员缓解急性应激反应症状。
(3)正常化和个性化原则不把出现应激反应的人员作为病人看待,恰当地解释应激反应的正常现象和一般规律,促使其转变认知观念和主动应对,尽早自我恢复。心理干预要针对不同诱发应激的因素、场景和阶段,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个性化的疏导方法、干预技术和措施。
2.心理卫生保障体系的构建
特大型灾难的心理救援体系一般分为国家(解放军总部)省级(军区)一地区(部队)三级管理体系。在国家层面设立心理卫生技术指导组;有关医学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心理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军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疗养院设立心理卫生科室,在基层培养心理兼职医师。平时,要完善心理卫生专家组、心理保障(救援)分队、医院、疗养院心理卫生专科中心和兼职心理卫生人员的组织和训练,并制定好工作预案,明确心理创伤人员的救治后送阶梯;灾难发生后,根据需要抽组救援分队开赴灾区。心理救援分队的工作安排由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列入整体救援部署。
3.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I作程序
心理危机干预,又称为情绪急救,是指心理救援队员对当事人短期帮助的过程,是对身陷困境或遭受挫折的人员予以关怀和帮助的一种方式。
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是心理治疗师利用启发、引导、促进和鼓励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恢复和重建心理健康的过程。其主要工作是: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正视可能应对和处理的方式,帮助他们回避一些应激性境遇,提供必要日常生活帮助,避免给予不恰当的保证,敦促当事人接受帮助和治疗等。
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工作程序包括:预防性心理干预、应激现场心理干预、心理康复治疗和适应性训练、任务后心理干预等。
(1)预防性心理干预在救援过程中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和条件,对执行任务的分队和受灾的民众开展预防性心理咨询和干预工作。具体I=作包括:对应激危险的因素和人群实施监督、预警,早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对任务分队和全体人员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有条件时开展心理训练,动员救援力量促进社会支持,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减少不良刺激,合理安排人员作息,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建立心理卫生服务点和开设热线电话,加强巡诊,及时提供医疗和心理服务。
(2)应激现场心理干预对受心理应激环境(事件)影响的人员进行心理状况评估,结合临床症状和心理量表的测试数据,由心理医师对急性应激反应人员进行面谈,做出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障碍、疑似精神疾病症候群等诊断,针对不同患者,进行分类处置工作。对严重的反应性精神病、疑似分裂症患者,直接送精神专科医疗队或医院确诊治疗;对一般急性应激反应的人员,采用心理疏导、强制休息、加强营养、陪伴支持和应激晤谈等方法进行干预,必要时可给予药物;对适应障碍较严重的人员,采用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治疗和药物治疗等方法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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