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引言
本书所研究的核心问题是非宾格现象所反映出的词库与句法.的界面关系问题。在第二章我们回顾了前人从句法和语义两方面对于非宾格现象的各项研究,提出了非宾格现象所涉及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第三章我们系统阐述了词库和句法界面关系研究中的主要理论方法,提出基于建构主义的基本思想来研究非宾格现象。第四章结合最简方案对建构主义方法进行了修正,建立了一个具有普遍解释力的事件句法模型,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框架。第五章我们应用该框架分析了非宾格句式所具有的事件结构和句法结构。在此基础上,我们在第六、七两章分别对汉语的显性和隐性非宾格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
作为本书的结论部分,本章主要是对前面章节的论述过程和主要观点的概括和总结。本章安排如下:8.1节从理论和事实两方面对本书的主要结论进行概要总结,8.2节阐述本书的分析模式相比先前研究的主要特点,8.3节进一步明确本书理论模型的适用性,8.4节总结本书的主要创新点,8.5节为本章的总结。
8.1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本研究是以词库与句法的界面关系问题作为出发点,应用事件结构理论来解释汉语的非宾格现象,在理论问题的探讨和对非宾格现象的解释两方面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8.1.1 理论探索方面:对词库与句法界面关系的解答
本书在开篇一章针对词库与句法的界面关系提出了两个核心性的理论问题,下面对这两个宏观性的问题分别进行解答:
(一)词库内所包含的词汇信息中,哪些与句法结构的构建以及论元的句法实现有关,即哪些是词汇语义中与句法构建相关的普遍性特征?
本研究的结论是,词库中的词项是由各种语音、语义和形式特征所组成。普遍语法为所有语言提供了一个普遍特征集,在这个特征集中,事件特征是词库内的谓词成分所包含的与句法构建直接相关的词汇信息。事件特征包括三种基本类型:[起始](或[致使]),[过程]和[终止]。这三种特征是从事件语义中抽象出来,作为形式特征参与运算系统的句法操作,属于“形式化的语义特征”。词汇语类和事件功能语类都包含一定的事件特征:前者包含的事件特征能够被语言器官的外部认知系统所解读,属于可解读性特征;而后者的事件特征是未定值的,不能被外部认知系统所解读,属于不可解读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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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宾利教授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
该选题研究细致,视角独特,创新性强,充分体现了作者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李经伟教授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导师
本研究具有熏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所提出的分析模型克服了现有分析法的不足,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及创新性。
——何晓炜教授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