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新,1963年生,浙江衢州人。双硕士。
学习简历1985年毕业于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省委组织部公派赴美国新泽西州Kean大学学习公共管理,2003年8月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3月获浙江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任职简历1988年1月任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0年5月起历任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1998年1月任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2004年1月起任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8年5月起至今任代院长、院长。在此期间先后被聘为浙江大学硕士实务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兼职教授。
学术成果结合法院、检察工作实际,致力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应用性法学研究,先后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检察》、《现代法学》、《人民日报》、《大地》、《人民法院报》、《学习与思考》等国家级及省、市级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评论、通讯等100余篇。在《审判实务研究》一书中任主编,在《刑法学》一书中任副主编。其中,有11篇论文先后获国家及省、市级学术研讨会、论文评选会分获一、二、三等奖,有五篇论文被《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新式刑事庭审诉讼实用手册》及《检察文摘》等转载。
荣誉1991年因反贪污贿赂工作出色,被金华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997年评为五好法官:2005年被金华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在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该院先后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法院、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该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审判庭荣誉称号。2008年5月任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之后,带领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并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高院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
业绩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金华中级法院人均结案数在全省各中级法院中列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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