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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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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大案隐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308734
  • 作      者:
    时延安,付立庆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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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回顾2011年具有影响力的刑事大案,能很清晰地看出个案中所反映的各种社会矛盾。每一个案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看似纠结交错、缠杂不清,但其实际上揭示了问题背后的利益纷争和诉求,可以清晰透视这个社会中的各种病灶。对这些案件的处理,如同外科手术一样,或者剔除社会肌体中小的肿瘤,或者为社会肌体不健全、残缺的部分装上“义肢”。不要小看个案的处理,正如一个小的手术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使人体内所有的神经形成连锁式的震颤一样,一起个案的处理也会有同样的效应,更何况是这些波及面大、触及社会问题深、后续效应持久的有影响力的案件。犯罪现象总是社会现实中最为负面、最为极端的表现,而关注犯罪现象,实际上也就是关注社会中不正常的或者不太正常的、作为个体的人。虽然处于同一个社会,但他们选择通过侵害别人的利益作为表达其个人意志、实现其利益的方式,其动机形成、行为设计、对象选择以及外在约束缺失,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检讨的问题。对于他们,社会当然要施以谴责、国家当然要施以刑罚,不过,仅仅施以谴责和刑罚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检讨,检讨在他们犯罪的整个过程中,社会究竟是否应该以及应该在何种程度上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反思这些案件,可以发现社会肌体是否可能出现或者已出现大的病患,就像幼儿园的保健医生一样,看到孩子的小手和口腔出现异样,就可以提醒家长:孩子可能病了,该带他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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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在转型社会里,刑案往往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各种价值观念及其冲突与冲撞。收入本书的各个热点刑案,曾经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引起社会的深入思考。阅读本书,实际是在重温那些牵动人心的案件一人与事,反思我们曾经有过的激动和激情,并且回味积淀下来的理性和理论。
  ——北京大学法学院 陈兴良教授

  透视个案,从多个视角进行解读,是一件有益而有趣的工作。透视个案,由如解剖麻雀,可以从中发现影响我们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也可以督促我们在社会管理的各环节“亡羊补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卢建平教授

  刑事案件总是和罪恶联系在一起。但是对罪恶灵魂的超度只能以公平正义的法律规范来纯化。本书真实记录和评析了我国2011年发生的有重要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深刻的说理、客观的论析、严谨的逻辑以及公允的结论,能够使读者在掩卷沉思之余理性悟出当下社会的矛盾及其法律解决之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谢望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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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案中,两位被害人的家属坚决要求判处夏俊峰死刑的态度,也是二审法院维持死刑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刑法理论上认为,刑罚的功能包含一个重要的部分,即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安抚功能,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抚慰被害人及其亲友忧虑不安的心情,满足他们本能的复仇需要,平息其愤懑和仇恨,避免私力报复”。①不可否认,这种安抚功能是重要的,但是其是否重要到可以成为左右法官判决的重要因素却值得考量。
    笔者认为,对于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是否能够影响案件结果,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可以原谅犯罪人,此时可以考虑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如刑事和解,其基本内容是:经由办案机关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主持,加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协商,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提供特定服务和宽恕等方式达成和解,从而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办案机关在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特别是犯罪的危害性、加害人悔过、赔偿情况及被害人态度,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在量刑上从轻处理。②
    二是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不能原谅犯罪人,要求重罚的,此时不应将这种态度作为案件判决的考虑因素,如本案被害人家属表示宁肯放弃民事赔偿,也要坚决判处死刑。从心理上来说,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够原谅犯罪人的是少数,大部分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对于犯罪人都是一种必须对其“严办”的态度,这很符合人的本性。要求被害人及其家属做到“以德报怨”显然不现实,但如果每个案件均考虑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那么大部分的案件都会被从重处罚。在激动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面前,案件审判必须保持冷静的心态,以法律规定为框架对案件进行处理,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做到“秉公执法”。所以,本案中二审法官以被害人家属对夏俊峰不能谅解作为维持死刑之理由有所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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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药效”能够持续多久:生命几何?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英菲尼迪”醉驾案:“马路杀手”何时休?
——陈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地沟油”案:餐桌上的食品安全
——2011年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河南“瘦肉精”案件:食品监管之弊
◎重创“假药门”:呼吁诚信兴商
——刘亮、张明福等生产、销售假药案
◎名人醉驾案:以一人之“罪”惊醒国人之“醉
——高晓松危险驾驶案
◎市长内幕交易案:“权钱合体”的暴利诱惑
——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内幕交易案
◎洛阳“性奴案”:拷问人性堕落的极限
——李浩非法拘禁、故意杀人等案
◎“赛家鑫案”:公民该如何参与?
——李昌奎强奸、故意杀人案
◎沈阳小贩杀城管案:“猫鼠游戏”异变“搏命争斗”
——夏俊峰故意杀人案
◎最大黄金生产企业“环保门”:谁为环境埋单?
——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案
◎另一个“许三多”:失控的权力与惊人的腐败
——许迈永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
◎机密数据泄露刑事第一案:国家经济安全之痛
——伍超明、孙振宏观经济数据泄露案
◎智障者入狱案:国徽见证下的鱼肉与刀俎
——吕天喜涉嫌抢劫案
◎赖昌星归来:中外刑事法律合作的里程碑
——赖昌星被遣返案
◎湄公河惨案:区域性刑事保护的新形势
——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遇害案
◎2011年中国刑事法律网转载刑案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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