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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何秉松刑法学文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199620
  • 作      者:
    何秉松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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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秉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主任,伪劣商品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西南科技大学教授、法学学科顾问,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
    曾多次参加刑事立法工作,曾在审判日本战犯案件和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中担任律师。1992年获国务院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特别津贴。其著作先后8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有的著作分别被翻译成日文、俄文和法文在国外出版。2010年,获法国总统授予的法国最高荣誉军团勋章,同年,任法国培训和战略研究高级委员会专家。2011年,被聘为欧洲警察组织专家,世界反非法交易组织基金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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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何秉松教授的科研能力和不断创新的探索精神,是刑法学界所公认的。“我有时不同意何教授的观点,但我对他的探索精神深表钦佩”,这是在当下刑法学界很多学者的一致看法。
    何秉松教授有一句名言:“自由是科学的本性,创新是科学的生命。没有自由,科学将沦为奴婢;没有创新,科学将枯萎死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何秉松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无所畏惧的创新精神,一直沿着自由创新的道路,不断地攀登科学高峰,对我国刑法学理论的许多领域进行了一个又一个创新。他在《法学研究》1986年第1期发表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体系》一文,是我国刑法学研究涉及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定罪的根据、刑事责任的概念、犯罪的本质特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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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很大优越性。但是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即我国的政治体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却存在着种种弊端,如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以及缺少必要的民主程序,人民民主权力缺乏必要的保证,法律不健全,干部终身制等。这些弊端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压制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充分发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远远没有达到人民真正掌握最高权力和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这种理想状态,甚至也没有达到在目前条件下应当达到的境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清楚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现象,旧政治体制的弊端仍然十分严重,不仅增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困难和阻力,助长了经济领域中的各种无序状态,而且还直接导致政治生活的某种混乱、失控和低效,各种官僚主义、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得以发生。
    我国是一个有长期封建统治和官权膨胀历史的国家,因而官本位制和权力至上今天仍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痼疾,而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又缺乏坚强有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民主制度与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这就难以避免权力的滥用。当权力滥用于干预经济和参与财富分配时,就必然产生权力用于金钱交换的各种腐败现象。社会经济越发展,政治权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领域和范围也越大,腐败现象就愈加严重,这种腐败现象甚至蔓延到一些党政首脑部门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机构,使某些掌握监督权和执法权的官员变成了违法者,猫变成了鼠,与鼠同流合污,使各种经济犯罪日益严重。
    政治权力脱离人民有力的约束和监督必然会变成凌驾于人民和法律之上的特权,导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各种各样的违法乱纪,非法专横、肆意侵害人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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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刑法基础理论
对《马克思主义与刑法学》-文中几个问题的商榷
刑法典修订以来若干重要理论问题新探索——《刑法教科书》(2000年版)的新发展
我国刑法制定的根据
试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新刑法的罪刑相当原则
试论新刑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论我国刑法上的法律类推
毛泽东的内外因理论是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基础
论刑法因果关系——兼论刑法必然、偶然因果关系争论的终结
论刑法解释观

第二编 犯罪与犯罪理论体系
关于马克思主义犯罪观的几个理论问题
论犯罪概念和犯罪的阶级性
论我国的犯罪及其控制
政治对刑法犯罪理论体系的影响和制约
犯罪理论体系研究导论
犯罪理论体系研究论纲
对犯罪构成的哲学思考——论犯罪构成的概念
论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与部分质变
《犯罪构成系统论》导论
关于犯罪主体的几个问题
论犯罪客体
关于犯罪客体的再认识——学习十三大报告的一点体会
论犯罪的主观要件
论刑法上的错误
全球化视野下的中俄与德日犯罪论体系
法国犯罪二元论体系的结构性分析
回到塔甘采夫去——中俄与德日犯罪论体系之战

第三编 刑事政策研究
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再认识——兼论刑法修改的刑事政策问题
刑事政策学体系探索
我国的犯罪趋势、原因与刑事政策——兼论我国刑法修改的刑事政策问题
第四编 法人刑事责任论
犯罪概念与法人犯罪概念
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论法人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
单位(法人)犯罪的概念及其理论根据——兼评刑事连带责任论
试论我国刑法上的单位犯罪主体
我国台湾的法人刑事责任理论
法人刑事责任的世界性发展趋势
论日本刑法的法人刑事责任
新西兰刑法上的法人刑事责任
南朝鲜的法人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
……
第五篇 类罪与刑事责任论
第一篇 类罪一具体犯罪研究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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