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玉类型中,有一个门类——玉佩饰,至今仍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它历经7000多年的演变,在历代统治者和文人鉴赏家的雅玩中,随着他们对玉的质地、纹饰、器形的诠释和美化,逐步演变成集深厚人文内涵于一身,融人心灵品德于一体的古代服饰文化里的一颗璀璨明珠。
玉佩作为装饰品有多种形制。简而言之,凡古人佩挂用的玉皆可称为玉佩。从佩戴在头上、颈间到腰间,可分为实用装饰玉和纯装饰玉。前者有玉梳、玉发簪、玉带钩、玉带板等;后者除各种玉雕首饰外,还有随身佩戴的玉佩、玉坠、玉嘞子等。从新石器时代起,玉佩即附着了各种神异的观念,成为一种神灵、权力和财富的象征。玉佩一词最早见于《诗经·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从古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玉佩不仅仅是装饰品,而且还是一个拉近亲缘关系的重要礼品。宋梅尧臣《天上》诗:“紫微垣里月光飞,玉佩腰间正陆离。”古往今来,人们将玉佩环在脖颈,挂在耳际,或系在腰间,套在手腕上须臾不离,从这首宋代诗中,略见一斑。清孔尚任的《桃花扇·栖真》:“何处瑶天笙弄,听云鹤缥缈,玉佩丁冬。”这叮当作响的玉佩,其实具有暗示佩者勿失尊严,从礼而行的功用。所以,玉佩在中国古玉门类中,不仅仅是艺术品,而且还具有规范角色行为的功能。
古代的玉佩为人体的主要佩饰,在历代帝王陵墓中,有白玉联缀的大佩实物出土。古玉佩又称全佩、大佩、组佩。一般是以环璧、璜珩为主体,杂以珠管、琚等,按一定规律组合悬挂于人体的服饰上,作为中国玉文化中的一种特有现象。在儒家学说中,以玉比德的核心就是佩玉。借佩玉的质地致密坚硬、温润晶莹,比喻“仁、义、智、勇、洁”五德。以玉比德理论的提出,也是因先民们将奇异多彩、坚韧细腻的美石,制成各种装饰器件随身佩戴,形成了商周时期的“君子必佩玉”和“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佩玉文化。到了春秋时期,逐渐赋予玉以人格,造就了后代君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做人准则。
古玉佩是等级身份的标志,财富的象征。只有氏族酋长、皇族嫔妃、达官显贵,以及文人雅士才配拥有。组合性玉饰发源于新石器时代,而真正意义上的主体组合玉佩,在考古发现中最早见于商末周初,兴盛于两周时期。汉代以后延续组玉佩制,作为官方与贵族的礼仪服饰组成部分。《后汉书·舆服志》:“至孝明皇帝,乃为大佩,冲牙、双踽、璜,皆为白玉。”而汉以后,随时代不同,组佩发生变化。晋朝天子所佩白玉垂珠大绶,以及唐代天子、五品以上官员所缀玉佩,其组合多有差别;宋、明帝王百官佩玉的形式与等级,有严格的规定。然佩绶之间的玉环、玉珩、玉璜、冲牙等玉饰,相触有声的特性,则是兴盛绵延数千年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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