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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司法判决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03746
  • 作      者:
    聂长建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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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司法判决研究》从法学的科学性研究司法判决的事实有效性,从法学的人文性研究司法判决的规范有效性。《司法判决研究》认为,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尽管不是绝对的,但仍是相当大程度地存在,法官还是适用司法三段论进行司法判决,不能否定司法三段论,而是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司法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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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从法理上将这两种适用模式区别开来,显然并未被部门法的学者认识到。如张明楷认为:从立法论上来说,量刑畸重缘于过重的法定刑。但是,一方面,不能因为判处无期徒刑过重,就否认许霆的行为属于盗窃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既然判处无期徒刑过重,就必须合理运用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许霆判处低于无期徒刑的刑罚。对此,有两个可供选择的途径:(1)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适用该款时,并不是先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后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而应先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然后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认定许霆的行为属于盗窃金融机构,但不认为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采取这一途径时法官必须作如下说明: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就一般盗窃而言。至于在盗窃金融机构的案件中,应当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法定刑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多少,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判处许霆无期徒刑过重,故可以认为许霆盗窃金融机构的数额,并没有达到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特别巨大”标准,因而只能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采取这一途径,需要法官的胆量,但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然,如果采取这一途径同时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①实际上,法庭采用第一种方案,其缺陷如前述;第二种方案更经不起推敲,那就意味着盗窃金融机构的“特别巨大”的标准反而低于一般盗窃,这不简直是鼓励窃贼将盗窃视线从一般财物转到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资金等法律着重保护的对象吗?用这种方案为许霆减刑并不妥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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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研究的问题
二、研究的理论来源
三、研究的进路
四、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 司法判决及其有效性
第一节 司法判决
一、司法
二、判决
第二节 有效性
一、有效性的含义
二、凯尔森的有效性理论
三、本书的有效性理论进路
第三节 司法判决有效性的诸理论
一、法律实证主义的司法判决有效性理论
二、新自然法的司法判决有效性理论
三、法律商谈论的司法判决有效性理论
四、结论

第二章 司法判决的事实有效性
第一节 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研究
一、大前提的来源
二、大前提与小前提的关系
三、大前提的有效性及其构成
第二节 司法三段论的小前提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基于案件事实的本质定性
三、基于语境把握案件事实的本质
第三节 判决结论的确定性研究_
一、“预测论”和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
二、“外在观点”和“内在观点”
三、“内在观点”和司法判决的确定性
四、结论

第三章 司法判决的规范有效性
第一节 从概念涵摄到类型归属:司法三段论适用模式的转型
一、三段论的涵摄模式不适用于司法三段论
二、司法三段论对三段论的超越
三、司法三段论的适用模式是类型归属
四、一个具体案件的分析
第二节 “说者”与“听者”的角色转换:司法判决可接受性的程序性思考
一、本命题的基本概念分析
二、“说者”、“听者”角色转换的意义
三、“听者”、“说者”角色转换的程序保证
第三节 法律原则适用的有效性分析:基于中外两个继承案的考察
一、案情介绍
二、法律原则的定位
三、适用法律原则的两个向度
四、结论

第四章 司法判决的方法有效性
第一节 隐藏的法律:司法判决的法律之发现
一、“隐藏的法律”的意蕴
二、“显露的法律”解决疑难案件所面临的困境
……
结语 司法判决的有效性重在平衡艺术和说理艺术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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