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斌,男,江西新余人。南昌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现为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担任多家大型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尤其是公司法纠纷和侵权法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发表了《不动产权人就其危险物件对非法进入的成年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论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名誉侵权的界定》、《驴友承担的民事救助义务》以及《美国侵权法上父母替代责任的特定行为规则》等论文。参加主编的著作有:《票据法案例与评析》、《大学的侵权责任》、《名誉侵权责任》、《行为人承担的作为义务》、《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以及《名誉侵权的法律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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