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基本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04282
  • 作      者:
    刘筠筠, 熊英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收藏
内容介绍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基本制度研究》探讨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生、发展及变化规律,从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转化与实施的实践出发,从基础理论、制度规范和典型判例入手,分析了当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特征,提出了全球化条件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对于这问题的的探讨,有益于深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基本问题的理性认识。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基本制度研究》适用于高等学校师生、法律实务工作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企业界人士及其他对知识产权问题感兴趣的读者。
 
展开
精彩书摘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生的社会动因
  国内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使知识产权依各国法律确定的一种私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显然,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影响了智力成果的国际流动。如何解决知识产权地域性与国际流动性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是理想的选择。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在封建专制的社会背景下,注定了知识产权必然有着与地域性不可分割的历史命运。因为地域性或属地性是封建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所以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产生的法律制度具有地域性并不偶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雏形,是封建社会的地方官、封建君主通过特别榜文、敕令等特许令的形式授予的一种特权,这些特许令只可能在发出特许令的官员、君主或国家权力所及的地域内有效,超出其权力所及的地域就无效。应该说地域性在这里有着双重意义:一方面地域眭限制了权利人的权利空间范围;另一方面地域性又体现了权利人的权利在一定的范围内将受到切实的保护,权利人在这个特定的地域内,其权利具有独占垄断性。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知识产权的获得依据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依照特许令产生的”特权”,而成为依法产生的“法权”,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没有变化。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一存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承认依外国法产生的知识产权在国内的效力,不仅不利于吸取外国文化利技的新成果,不利于国内工商业的繁荣,而且也不利于国内的社会经济进步和文化发展。所以,自由竞争时期的资本主义各国都不承认根据外国法律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当然也不会要求外国承认根据国内法而产生的知识产权。这样,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便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得以强化。
  当资本主义进人垄断阶段以后,实力更强的垄断资本家们不再满足于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和掠夺,他们开始把目光转向国际市场,希望在国外寻找商品(包括图书)销路、投资场所、向国外输出技术及其产品,以便获得更大的利润。在这种形势下,知识产权的严格地域性对资本主义发展不利的一面便暴露出来,尤其是它同垄断资本家扩张国际市场的需要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智力成果的流动性之问的矛盾,在客观上必然引起两种后果。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牛的原因
第二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生的背景
第二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
第四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框架
第二章 WT0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协议(TRIPS)
第一节 WT0概述
第二节 WTO下的TRIPS
第三节 TRIPS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的关系
第四节 TRIPS的修改
第三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基本原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民待遇原则
第三节 权利独立原则
第四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限制制度
第一节 专利权限制制度
第二节 商标权限制制度
第三节 著作权限制制度
第四节 知识产权权利用尽限制制度
第五节 国际公约中知识产权权利限制规定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之权利用尽制度
第一节 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
第二节 著作权产品的平行进口
第三节 专利产品平行进口
第四节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
第六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第一节 专利权国际保护主要公约与专利权国际保护
第二节 商标权国际保护主要公约与商标权国际保护
第三节 著作权国际保护主要公约与著作枞国际保护
第七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发展
附录 主要国际公约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