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协议范本》与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相比较的特点表现在:
1.同时规定了双边和多边两种版本。当然,所谓的多边版本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多边协议,事实上它是为将一系列的双边条约统一起来提供基础。多边版本的协议一方对于特定的其他缔约方只就其达成协议的内容受协议的约束。因此,受多边协议约束的缔约方应在其加入文件中特别说明对其他缔约方承担义务的范围。双边版本旨在成为双边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的范本。在该范本拟定的过程中,是制订一个新的多边协议还是一个双边协议范本,是工作组重点考虑过的问题之一。鉴于涉及的国家及地区为数众多,如果制订双边协议范本,那么最终在相关国家和地区间订立的双边协议数量将非常可观。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提供一个多边协议范本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此,一开始工作组倾向于拟定一个多边协议范本。但是考虑到多边协议的达成需要所有参与国家和地区的一致意见,这种一致是很难达成的。即便能够达成,这些一致意见也可能是低层次的,将降低税收情报交换的有效性。所以,最终采取的方案是两者的结合——提供两用模式,双边协议范本与多边协议范本同时起草,内容也大致相同。2.该范本体现了OECD对“有效的税收情报交换”的标准。《OECD协议范本》体现了OECD对在反有害税收行为行动中确立的“有效的税收情报交换”的标准,因此该范本体系完整,囊括了对税收情报交换实施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规定。《OECD协议范本》的16个条文及其注释,对税收情报交换的目的、范围、方式、保密、限制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还涉及对相关术语的定义、实施情报交换的费用分担等问题的规定。可以说,从包含的内容上看,《OECD协议范本》体系完整、规定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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