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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宪政理想国:政治文明视野下的西方宪政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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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23791
  • 作      者:
    刘海涛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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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海涛,男,1967年生于江西永修。198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政治学系。现为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教师。曾主持学术网站“宪政与公共治理网”,现主持“宪政与公共治理(CPG)”学术沙龙,致力于中国宪政转型的理论研究。发表《宪政制度中的幽暗意识辨析》、《从政治理性到宪政理性:一个政治文明演进路径的分析》、《有限政府的政制构建:从政制重建走向宪政民主》等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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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宪政理想国:政治文明视野下的西方宪政考察》探究了西方宪政的政治文明意蕴,讨论了古典宪政,普通法宪政和宪法宪政的基本内涵,深入宪政的基础制度维度,重点探讨了宪政作为政治科学的基本原理,并提出“建设性宪政”的分析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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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部著作在宪政理论方面提出了很多新颖而深刻的见解。作者把宪政看做人们政治设计的艺术和制度安排的智慧,并且探讨了政治制度科学原理的几个方面,如普通法宪政。这些见解,同最近流行的自由民主人权话语有很大不同,但它是中国学者自主探索获得的,并且据我所知作者也不乏同道。对当今中国的政治与法治建设来说,这本书不乏知识上的启迪;对中国政治法律人来说,这本书也是一副清醒剂,有助于我们摆脱意识形态政治的思考方式,重归政法科学的技艺理性。
    ——刘海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通过什么样的政治安排可以实现人类美好的社会生活?本书试图探讨这一既旧又新的问题,并将其视为宪政科学的事业。这是一种需要勇气的称呼,因为在一些从事经验研究的政治学者眼里,这种探究能够产生智慧,但不是一种科学。从这种探究能够产生一些比较稳定可靠的结论来看,称之为科学应该是有说服力的。本书赞同戈登等学者的观点,认为宪政的关键部分是一种对抗性权力安排,并展示了这种安排在古典宪政、普通法宪政和“宪法”宪政中的不同表现。让人兴奋的是,作者对这种权力安排的功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认为它不仅具有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基本自由等消极功能,而且更关键的是具有人们容易忽略的积极功能:通过容纳冲突和对抗,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求知欲,并高效率地收集、传播和运用冲突过程中所生产的知识,推动制度的自我维新,促进优良生活秩序的扩展。
    ——储建国(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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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因为宪法确立了一个最高权力机构,只有它才有权宣布什么是违宪的。我们知道宪法是不会说话的,因此,宪法不可能被最高权力机构“违背”,宪法的根本性和最高性其实只能是最高权力机构的至上性:不是宪法至上而是最高权力机构至上。个中缘由:因为主权性宪法确立的是具体的意志,宪政性宪法确立的是抽象的规则(宪法有时被说成“元规则”)。抽象的规则限制与制约了人类的意志行为,服从宪法是服从理性与正义而不是服从权力机关的意志,宪法权威之所以建立不是因为宪法的权力意志有多强大,而是因为宪法体现了理性与正义。总之,宪政性宪法确立权力的游戏规则,而主权性宪法确立权力的决定者。立宪的目的在宪政性宪法那里是建立一个限制、规范和保障权力行使的游戏规则,在主权性宪法那里只是它对主权者的权力的再一次明确。主权性宪法所建立的宪制不是一个有限政府政制,也不是一个保障主义的宪制,而是一个威权主义的宪制。在历史上,由于最高权力者总在变换,宪法也总是处于不稳定当中,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200多年里,法国已经颁布了14部宪法,法国宪政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如果我们回到宪法的原意,或者从宪法所必须体现的维度来甄别,主权性宪法很难被认为是原本意义上宪法。正如萨托利所说,它是一个“名义宪法”,即它只是借用了宪法这个名称来显示它的权威性,但它的权威性和原本意义上的宪法权威性完全不同,因为它们的目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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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政治文明与宪政
第一章 政治文明的政治应该是什么?
一政治的概念
二政治不是“统治
三政治既非“阶级斗争”,也和战争严格区分
四所谓“利益的政治
五政治无关超越的价值

第二章 宪政:对抗式权力结构
一对抗式权力结构的内涵
二权力的本性:乐观论与悲观论
三忠诚的反对者
四常态政治下的对抗式秩序
五对抗式权力体制的边际意义

第三章 古典宪政
一古典宪政的表现
二古典宪政的共和诉求
三古典共和宪政与现代自由宪政的比较

第四章 普通法宪政
一普通法宪政的内涵
二英宪的精义
三柯克、布莱克斯通及哈耶克
四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
五“发现”正义
六法官“造法”与司法中心
七普通法宪政的精髓

第五章 “宪法”宪政
一从宪法开始的宪政
二宪政性的宪法与主权性的宪法
三从宪法到宪政的政治意蕴
四宪法至上
五分权的要义
六违宪审查

第二部分 宪政的三个制度维度
第六章 有限政府制度的宪政分析
一立宪政府与有限政府I
二德性与理性的局限|
三有限政府的限度
四基本自由、自由市场制度与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

第七章 宪政联邦制度的意蕴
一宪政联邦制的内涵
二圣约、契约、宪约
三“中央政府陷阱”问题
四政治去中心化
五麦迪逊原理

第八章 权利救济的制度探究
一“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二救济为什么重要?
三立法救济与司法救济:两种类型的救济
四人身自由权的救济性与宪法的救济性

第三部分 宪政科学原理与国家正当性建设
第九章 宪政科学原理
一权力趋于腐化原理
二“没有人适合充当自己事务的法官”
三政治不平等与政治约束原理
四立宪选择原理
五对抗的知识原理
六政治中的反直觉规律
七政治规范中的语言局限

第十章 国家总是需要探究:宪政与国家
一价值性国家
二宪政作为国家的根本
三建设性宪政与“宪政可以强国”
四宪政的国家身份认同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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