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律思想史》共分五章,系统阐述了1949年至2009年新中国60年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记录了毛泽东、董必武等革命家、法学家、民主人士的法律思想和理论贡献,阐述了法制建设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过程,总结了新中国法制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教训,并对21世纪新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进行展望。《新中国法律思想史》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思想、西方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必须有机结合起来,在融合中西、博采古今中实现21世纪法律思想的创造性改造和转化,不断吐故纳新,方能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和永续发展的势头,从而真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然,三大法律思想的融合并没有取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地位,相反,恰恰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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