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供暖改革最大的受害者是无单位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在东北各大城市,因为原来大量的下岗职工被要求脱离原单位,并入失业人员,这些没有单位管的人根本无法享受单位80010的供暖补贴;困难企业连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更掏不起供暖补贴,而这些困难企业原来的供暖小锅炉都被拆除;政府有政策说享受低保的家庭由政府直接买单,但两种情况使得这项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其一,应保未保家庭在东北与西北各城市非常普遍,这些收入极低的家庭本来就没有享受低保,现在又要新加一笔供暖负担;其二,收入刚刚越过享受低保最低线的家庭,因为不享受这项政策,在交纳供暖费后,立即成了特困户。《北京晚报》曾经报道过一个收入刚到300元左右的家庭,因为超过了享受低保260元的最低线,结果,必须全额交纳供暖费,搞得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
所以,供暖改革的结果是:那些有单位管着、收入稳定、享受国家各项福利政策的人群,尤其是党政机关公务员家庭的供暖费用其实仍然由国家全包了;而那些无固定职业、收入极低、享受不到任何单位与国家其他福利的人群,再次成为改革的最大受害者。(二)不计成本与转嫁成本
当初主导供暖改革市场化的一个基本思路,是提高效率、节约能源,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曾报道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的说法,供暖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节约了70%热能,居民户节约了30%热能”。似乎改革真是达到了当初的目标。但实际情况是,改革除了降低大众福利、使弱势群体受害之外,还制造了大量的其他成本。而这笔成本账我们主导改革的官员却没有计算。
第一,管道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的成本。因为供暖改革最终要实现“集中供热”与“市场化”,前者需要改造城市原有供热管道,后者需要进行供热计量方式改革,最终达到.“一户一表,谁家用了多少热,就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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