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泽东看来,由于抗日战争所带来的生产劳动力匮乏问题必须要借助妇女的力量来解决,因此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公共生产,从特定的抗战大局来说,就成为势之必然;但另一方面,他显然并没有仅仅把妇女参加生产的意义局限在经济的层面上,也注意到了这一行为可能带出来的一系列的政治上的文化上的效应,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于原有社会格局/家庭格局的冲击,因而,他颇有意味地强调,要能“取得男子同情”,要使得他们“逐渐同意”。可以看出,在毛泽东那里,选择“生产”作为妇女工作的突破口,本身就是覆盖着多重考虑的,是希望能够将抗战的需要、妇女活动以及同一阶级的男性利益都结合在一起的。也正因为有如此多的共同加盟,“生产劳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是多种力量博弈/协商的场域,其所能生成的意义当然也就需要进行复杂的分析了。
可以以1943年2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为个案,来进一步清理妇女参加生产劳动所产生的复杂意义构成。作为指导延安边区妇女工作的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之一,该决定首先清理了当时妇女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指出妇女工作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在于“脱离妇女群众的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倾向,强调“广大妇女的努力生产,与壮丁上前线同样是战斗的光荣的任务。……多生产、多积蓄,妇女及其家庭的生活都过得好,这不仅对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起重大的作用,而且依此物质条件,她们也就能逐渐挣脱封建的压迫了”。在文件的整个逻辑框架中,可以注意到,妇女参加生产劳动被提升到与壮丁上前线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在阐释这一点的时候,最引人注目的,是引进了“家庭”的概念作为评判生产是否成功、妇女是否能挣脱封建压迫的重要标准,这显然是要引发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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