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不过百字,在宏大叙事的《史记》中所占篇幅微乎其微。观司马氏本意,一句“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应该不是在宣扬作为寡妇的清在商业上有多少才能,而是表彰其守贞之志。但无论如何,该记载所书写的土家族区域妇女从事商业活动的事实,却是客观存在的。作为该区域妇女从商的代表性人物,巴寡妇清的作为,证明了妇女亦能从事商业活动并获得成功。更为可取之处在于,寡妇清不但自己取得商业的成功,还大处着手捐资修建长城,获得秦皇赢政的嘉奖;小处人手“捐己产而保乡民”,①赢得东汉才女班昭在《七诫》中的褒扬,并成为后世华夏妇女的典范。到明代,还有文士金俊明为之赋诗:“丹穴传赀世莫争,用财自卫守能贞。祖龙势力倾天下,犹筑高台礼妇清。”②可见其影响之大,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巴地一隅,而是扩大到整个中原地区范围。
巴寡妇清的事迹,是土家族妇女从事商业活动比较典型的个案。由于司马迁浓墨重彩的书写,使之得以名留青史、千载流传。然而,更多的平民妇女的商业活动,并不见之于各种典籍。到土司时期,土家族区域集市贸易初步发展,各地方的方志开始对平民妇女的商业活动进行零星记载。如在今天的鄂西地区,土家族妇女就把自己纺织的棉纱作为商品在地方集市上进行以货易货形式的交易,“贫家妇女集场以棉纱易,棉纱一斤易棉斤八两或易一斤十二两,视纱精粗,易棉多寡”。③除此以外,土家族妇女亦以各种土特产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深山采樵最多,每每执斧伐柯于崖谷之间,令老妻稚子负篓至城市售卖,虽登山越涧不以为艰。”④土家族妇女参与的这种贸易活动,仅仅是小农经济的补充形式,并不是专业的商业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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