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正是这些老百姓,却又为国学大词典里增加了“官官相护”、“衙门朝南深似海,有理无钱莫进来”、“天下乌鸦一般黑”等等言语。人心似乎真的有些不古啊……忍,只需放下身板、舍去面皮,最多再折些钱财;告,不仅需要血的事实,更需要舍得一身剐的勇气!一旦告不赢,结果要么是返回去重新忍,要么连忍的本钱也不足了。轻则输了官司又输钱,更不用说连那本不值几个钱的脸面一并赔进去;重则“诬告朝廷命官”的翻天印罩将下来,身家性命都赔完也未可知。
另外,还有一条豁出老命的干法,就是置朝廷王法、天理人伦、身家性命于不顾,找机会一刀宰了那“狗官”,像《三国演义》里张飞怒杀督邮那种玩命招法,来他个鱼死网破,好听点儿的说法叫作玉石俱焚。
忍和告,尚且都算做的是“顺民”。张飞的干法却是做了“暴民”。封建官制下的老百姓,只有上述两种选择。因为他们没有民权。或这种制度只给予了他们做“顺民”的民权。当“顺民”做得实在不舒坦甚至做不下去时,只能选择去做“暴民”。
正因为封建官制的实质是尊崇、维护皇权,而蔑视、践踏民权的;封建官僚的天职是为皇帝尽忠效命,而非为民尽职服务的;加之官僚阶层中的绝大多数成员,其说话行事、举止做派、衣冠装束、饮食起居……甚至连五官相貌(汉语中“官像”这个词,显然是大有来头的。可惜此间学问过于玄妙深奥,此际实在不容易卖弄好)都表现得与百姓泾渭分明、昭然相异。于是,在中国的封建官制下,官民关系本质上是对立的。居高临下与跪地磕头,发号施令与俯首听命,趾高气扬与唯唯诺诺,花天酒地与饥寒交迫,养尊处优与疲于奔命,鞭挞斥责与忍辱含垢,斧锯鼎镬与引颈待戕……这些从肉体到灵魂上的差异,是封建官制下官民关系的主旋律!
封建官制下的官民关系同时又是同一的。民是官管理的最基本对象。“三管”事业中没有了民,官能管的人,就只剩下自己的老婆孩子了(其实在纯粹的官的眼睛里,他们也是民);能管的地方,也只能是兔子拉屎都不去的不毛之地;要管的事情,恐怕只能简单到自己放屁自己闻的境地。可见,没有民是万万不可以有官的。民的存在,是大大小小的官存在的基本前提;反过来,一旦没有了官,民还何以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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