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影响力目标
公共事务的影响力目标测量存在两处不同。第一,讯息展露、讯息理解和讯息保留的测量方法不同。公共事务最主要的目标受众是立法者和官员。然而,媒体主要是用来接近这些公务官员的选民们。尽管官员自身通常对媒体十分敏感,但公共事务中的讯息展露通常指向选民的展露。
测量影响力目标的第二个不同点在于,调查或其他定量调研方法不能用于公共事务的主要目标受众,因为立法者和官员通常不愿花费时间回应这些公共关系调查。因此,在评估告知目标的结果中要使用讯息展露和讯息保留的非定量测量方法。
当然,讯息理解可与往常一样运用可读性公式进行测量。这会让公共关系人员初步了解讯息理解的可能性,但不是实际的受众理解,实际的受众理解可使用非定量调研方法测量。
这可推广到态度目标和行为目标。在主要受众中进行调查一般是不可能的,所以公共关系人员必须依靠本章前面提到的非定量调研方法--投票记录或专业成就、对话、使用公共关系人员的材料,以及目标立法者或官员所做的公开演讲。当然,在基层层面上,调研是有用的,应用来评估影响力目标。
评估产出目标
公共关系人员必须对公共事务的两种目标形式都作出评估。产出目标可通过计算演讲和材料的数目以及进行定性价值判断这两种方法来测量。由于调查对主要受众不具可行性,上述方法在公共事务中就尤为重要。因此,公共事务评估基本上就着重于观察立法者与其他公务官员的投票行为或行动。本章案例中的公共关系人员都非常成功地实现了他们的既定目标。除了告知各目标受众以外,他们也实现了法律法规方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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