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财政资金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住房、农林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65.5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50.8%,同比增长32.5%。如果包括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涉及民生的支出,实际用于民生的投入还要更大。“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拨付各类惠农补贴13亿元,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了基层财政惠农服务大厅36个,集中办理惠农业务;全市建立互助资金合作组织39个,筹集互助资金85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85万元,累计借款947万元,缓解了部分贫困人口生产发展中的困难。2011年,全市财政在上年已经提高了各项惠民项目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标准定额。其中,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月260元,比上年增长18.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500元,比上年增长25%,高于全省每年1400元的标准;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1800元和26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6010和18.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年200元,比上年增长66.7%;农村小学和初中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750元和每年1000元。2011年,按照枣庄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市级财政负担25%的经费。2011年,市级和大部分区(县)再次提高了机关事业人员津补贴标准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市级津补贴人均月增加300元,年津补贴标准达到23600元;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各9%提高到12010,人均月增加105元。以上两项合计,人均月增加405元。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