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寿华,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体育舞蹈方向研究生导师、IDTA国际级教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全国委员、国家级裁判、中国国际行业战略咨询协会首席专家、香港国际社会科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士、新疆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副主席、裁判教师学术委员会首席考官。
1953年6月9日出生于乌鲁木齐一个多民族艺术世家,母亲俄罗斯族,父亲达斡尔族,1977年毕业于成都体育学院,曾任教于乌鲁木齐第一师范中等专业学院、四川重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1991年获国家级教师、裁判资格并出任中国首届体育舞蹈锦标赛裁判。同年,出任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全国委员。先后创建新疆舞蹈家协会国标舞委员会、新疆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以及体育舞蹈教师裁判学术委员会,任秘书长、主席、副主席及学术委员会主任。为自治区培养国家级教师、裁判5人,一、二、三级体育舞蹈专业教师裁判1088人。培养全国青少年冠军2人,亚军2人。1993年参加深圳国际标准舞全国锦标赛获初级组亚军,2001年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获得壮年组第五名。同年参加贵州全国体育舞蹈邀请赛获得标准舞壮年组、华尔兹单项两项冠军。因成绩卓著,2001年自治区体育局授予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习寿华先生在人文科学体育舞蹈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成就斐然,先后出版发表体育舞蹈专著一部,专业学术论文十余篇,核心论文八篇,核心权威论文一篇,其中《体育舞蹈运动技术理论探讨》一文获2001年度全国优秀教育学术成果一等奖,被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收编于“中国改革开放参考文库”第七卷。《体育舞蹈运动综述》一文获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被光明日报出版社收编于“中国人文科学优秀成果精选”大型文献。其2002年研制《体育舞蹈》多媒体教学模式及应用课件,获得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初步完成了新疆高等院校体育舞蹈(国标舞)学科建设,使新疆在这一领域研究水平进入全国领先地位,填补了我国体育舞蹈基础理论研究空白,为我国体育舞蹈学科理论支撑体系构建做出了卓越贡献。2003年其研究成果被香港世界名人出版社编为传记列入《世界名人录》。2005年获香港国际社会科学院院士学位。2006年被中国国际行业战略咨询协会聘为行业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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