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范的解释,区域是指跨行政管辖权的空间。现实中,既有跨国境的东北亚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也有跨省市的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还有依托相邻城市形成的长株潭经济区等。从旅游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区域可以划分为旅游目的地、旅游客源地和旅游中转地。当然,对于北京这样的大都市而言,往往兼具双重功能甚至更多的角色。这些区域基本上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演化而自然形成的,当然也不排除在创新机制和旅游市场发展需求的共同作用下,一些新的旅游区域、旅游圈、旅游带的概念被创造了出来。其中有的已经或者正在获得市场上的成功,如香格里拉旅游区、环京津休闲度假带;有的只是一种概念的堆积,如那些因为名称相同或者类似就连在一起的城市合作区。但无论如何,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经济运行的散客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制度与市场壁垒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务提升和制度创新的努力方向。在上述背景下,界定区域旅游的内涵、要素和类型,阐释区域旅游的内在驱动力和演化机制,总结不同区域的旅游发展模式,引导其可持续发展,既是学术界对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现实需求的回应,也是本土旅游学术积淀、演化和创新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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