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和农村社区是中国与印度农民传统上应对生活风险的主体。比较研究发现,这些传统社会保护手段的功能趋于弱化甚至失灵。与印度相比,中国被调查地区的这种弱化和失灵,更加明显。
1.家庭保障功能的变化
家庭是中国和印度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也承担了对家庭成员诸多生活风险的保障。但是,家庭的保障功能趋于弱化。中国和印度农村的混合型家庭逐渐瓦解,户均规模变小。这种变化意味着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和姻缘关系所构建的家庭网在分担家庭内部风险和收入转移中的作用降低。与印度相比,中国家庭的核心化和小型化趋势更加明显,来自于外界的家庭保障的支撑力更加不足,从而导致保障功能弱化的程度更加严重。
2.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
在土地的保障功能方面,与前述发现相对应的另一面是,中国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土地保障要求土地资源应随着人口的增加被不断分割,以保证“内部人”的权利。但是,中国农村实现“生不增、死不减”的土地承包政策,已经导致土地在村组内部不同家庭之间占有的不平等,一部分农村新增人口丧失土地承包权,成为无地人口,他们也连带丧失了土地提供的各种生活保障。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家里有无地人口的农户已经占到被调查农户总数的47%,无地人口已经占到被调查农户人口总数的19%。其中,无地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13%,完全无地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0.7%。按照既有人均土地占有不均等的情况对上述四村农户中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作分析,其中江苏坡岭村和夏朱村,除了完全无地户的粮食、收入已经完全失去保障以外,人均承包土地最少的农户,其人均粮食保障水平只能达到72.5公斤,人均收入保障水平只能达到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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