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辛亥首义:“共和”旗帜下第一次成功的城市起义
辛亥秋季的武昌新军起事,曾有多种提法,如武昌举义、武昌义起、民军起义、鄂军起义、武昌发难、鄂省举义等[1],史称“武昌首义”或“辛亥首义”。
“首义”一词由东汉哲人王充(27-97)创用,其意为首先揭示宗旨。以后,“首义”引申为首举义帜、率先发难,唐人杜甫、韩愈有此用例。“武汉首义”(或“武昌首义”)的正式提法,较早见于孙中山1912年1月1日发布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书云:
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
于各省为联合。
此后孙中山又多次议及此题,如1912年1月12日在《复参议会论国旗函》中称:“武汉首义,则用内外十八省之徽志。”“武汉之旗,以之为全国之首义尚矣。”1912年2月8日《令内务部筹划兴复汉口市场文》称“此次武汉首义,汉口受祸最酷”[6]。1912年4月1日在《批马伯援等呈》及《令财政部拨给武汉死义烈士遗孤教养所经费文》均称:“民国开创,武汉实为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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