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授法
上古所谓“明神示之”的神授法,极为普遍。因为巫者与萨满通常不世袭,新巫的主要产生方式,大概凭氏族祖神的选择①。
由此原因,就新巫的产生而言,一般以有神经错乱或久病不愈的经历为神选的对象。其疾病虽对患者本身有极高的危险性,反而言之,亦可作为选巫的良好条件。因为神授的巫者通常皆罹患此种仙病,故老巫者常受召请以观察其是否有“仙病”。从巫教的角度而言,认为仙病患者正在与神鬼沟通,领受神的意旨,经过老巫者的观察,不久便成为神的新代言人。
然而,并非所有患仙病者皆得以成为巫者,本身要具有为巫的特质,方能成为神鬼所选择的对象。所以,再视另一种神授的方式,经常眩晕、失神、有预见能力或精神过敏的人,则被认为富有巫术天赋,且有神鬼附体所使然,是成巫的征兆②。
通常此两种神选的巫者,其个别性与独立性皆相当强,往往仅限于其身一人而转为巫者。具有此种特性的新巫者,担任巫职之后,于巫术降神的方法中,便易于带有使己产生颤抖、神鬼附体等不寻常的现象。
此种现象,由于巫者本身所具备的为巫的特质,以及在新巫产生时的仙病类型,便有助于变成巫者,且由此更发展其特性。因此,所谓的“仙病”,实即相当于西伯利亚的萨满、韩国与日本的巫者,在产生之前所亲身经验的一种精神病,并且事先经此种“人巫的过程”,方能视为真正的巫者或降神的巫者③。此种仙病,不仅认为是神授的方式产生新巫者的依据,并且巫者担任巫职之后,此特性亦有助于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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