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方教会,修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对于传播福音,而且对于神学研究以及收藏和保存史籍文物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4世纪中期,亚历山大里亚主教阿塔纳修斯将东方的隐居苦修生活介绍到西方教会。阿塔纳修斯主教曾经于340346年被流放到埃及沙漠。在那里,有两个苦修士陪伴他,使他了解到北非的隐修士及其生活。在流放过程中,阿塔纳修斯著写《安东尼的生平》,对西方教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流放结束、回到西方以后,阿塔纳修斯很快地使修道生活在西方教会传播开来,并成功地促使修道生活纳入教会正轨。
在西方,较早的修道院出现于高卢地区。著名的修道院建立者如都尔的马丁(约316-397年)。他于375年在法兰西南部建立了马茅提尔修道院,影响很大。另外女口卡西安(360-435年),他于415年在法兰西的马赛建立男、女修道院,对于修道生活在西方的推行起了积极的作用。
稍后于法兰西,埃及的隐修、修道生活也传至爱尔兰和苏格兰、英格兰。早期的著名者如帕特里克(约389-461年)。威尔士人帕特里克因其在爱尔兰的传教成就而被尊为爱尔兰的守护圣徒,他去世的日子--3月17日--成为爱尔兰的国庆节。英伦三岛修士的特点是热心传播福音、研究学问,并远途游访,特别在欧洲大陆和北非的埃及等地游访,建立修道院。另外,在意大利,卡西欧多路(490~583年)于540年在南部的维瓦里姆建立修道院,显著特征是抄写圣经和研究古典著作。
从整体上说,这个时期的西方修道院生活与东方的相似,均以诵经、祷告、劳作为内容,以离世、放弃自我为前提,以服从院长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修道制度的理论观点
(1)将东方隐修生活介绍到西方的阿塔纳修斯认为,修道的目的在于克制情欲,治死自我,而不在于追求更高的属灵境界。因此,他反对强调自残行为,认为这是张扬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因为放弃肉体的目的不在于方便灵魂高升,而在于服从外在权威,过顺从的生活。阿塔纳修斯的观点促使西方教会的个人隐修向着集体修道转变。
(2)凯撒里亚主教巴西尔(约330~379年)认为,修道的形式应该是平常的普通的生活,而不是标新立异,助长英雄表现主义,那是人类骄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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